為了促進企業的長遠發展,便于廣泛地招商引資,維護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經公司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分立工作已于2011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這次分立,是以經營范圍來劃分的。即采取派生分立的方式,將以生產玻璃包裝瓶為主的日用玻璃分公司分立出去,成立了“秦皇島方圓包裝玻璃有限公司”,主營業務為玻璃包裝瓶;而以生產中堿球和玻璃纖維為主的建材玻璃分公司則繼續以“秦皇島方圓玻璃有限公司”的名義進行生產經營。
分立后,原公司的投資主體和股權比例均不變,新公司的投資主體和股權比例與原公司相同。
分立后,兩個公司均為獨立的法人實體,資產權屬更加明晰,經營業務也自成體系,有利于建立更加規范的考核獎懲機制,也有利于兩個公司在各自的領域里更好、更快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