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會議沒有增加、否決或變更提案的情況。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福耀玻璃 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0年度股東大會于2011年3月23日下午3:00在福建省福清市福耀工業村本公司會議室以現場會議方式召開,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含股東代理人)共16人,登記股數725,057,669股,占公司股本總額(2,002,986,332股)的36.20%。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局召集,并由公司董事長曹德旺先生主持。本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出席了本次會議。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證監發[2006]21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會議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逐項表決通過了以下決議:
1、審議批準《2010年度董事局工作報告》,表決結果為:同意16人,代表股份725,057,669股,占出席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無反對票;無棄權票。
2、審議批準《2010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表決結果為:同意16人,代表股份725,057,669股,占出席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無反對票;無棄權票。
3、審議批準《2010年度財務決算報告》,表決結果為:同意16人,代表股份725,057,669股,占出席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無反對票;無棄權票。
4、審議批準《2010年度利潤分配方案》,表決結果為:同意15人,代表股份725,044,369股,占出席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9%;無反對票;棄權1人,代表股份13,300股,占出席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1%。
5、審議通過《公司2010年年度報告及年度報告摘要》,同意16人,代表股份725,057,669股,占出席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無反對票;無棄權票。
6、審議通過《關于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2010年度審計業務服務費用以及續聘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作為公司2011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表決結果為:同意16人,代表股份725,057,669股,占出席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無反對票;無棄權票。
7、審議通過《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表決結果為:同意13人,代表股份715,993,788股,占出席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75%;反對3人,代表股份9,063,881股,占出席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5%;無棄權票。
8、審議通過《獨立董事2010年度述職報告》,表決結果為:同意16人,代表股份725,057,669股,占出席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無反對票;無棄權票。
9、審議通過《福耀玻璃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擔保管理制度》,表決結果為:同意16人,代表股份725,057,669股,占出席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無反對票;無棄權票。
10、審議通過《關于公司為全資子公司重慶萬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表決結果為:同意16人,代表股份725,057,669股,占出席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無反對票;無棄權票。
11、審議通過《關于公司向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表決結果為:同意16人,代表股份725,057,669股,占出席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無反對票;無棄權票。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本次大會由福建至理律師事務所蔡鐘山律師、蔣浩律師出席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斗梢庖姇氛J為,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會議召集人和出席會議人員均具有合法資格,本次會議的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福耀玻璃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福建至理律師事務所《關于福耀玻璃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