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經信能源〔2016〕320號
福州市經信委:
你委《關于福建新福興玻璃公司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擬并入電網運行的請示》(榕經信能源〔2016〕636號)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福建新福興玻璃有限公司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總裝機容量3.9MW。鑒于該項目已通過福州市發改委備案(閩發改備〔2015〕A00001號),接入系統方案經國網福州供電公司評審(榕電函〔2016〕13號文),且經你委現場核查,項目已完成主體工程建設及設備安裝調試工作,具備并網發電條件,經研究,同意該光伏發電項目并入電網運行。
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