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洛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7年2月7日召開了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洛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預案的議案》等與公司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相關議案。
2017年2月24日,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交易方案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對公司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募集配套資金的發行價格及定價原則、發行數量等相關內容進行調整,并發布了《洛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重大資產重組募集配套資金定價基準日的公告》(臨2017-017號)。
2017年3月9日,公司披露了《洛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對洛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預案信息披露的問詢函〉的回復公告》(臨2017-022號),對重大資產重組預案及預案摘要進行了修訂及補充,并按規定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經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A股股票自2017年3月10日起復牌。
一、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進展情況
重組預案披露后,公司與交易對方及相關中介機構積極推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各項工作。截至目前,標的資產的審計和評估工作仍在進行中,評估報告尚需依照國有資產評估管理的相關規定,履行國有資產評估備案程序。待相關工作完成后,公司將再次召開董事會會議審議本次交易相關事項,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公司將根據資產重組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二、特別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可能導致本次交易實質性變更的相關事項。
本次交易可能涉及的風險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審批程序均已在《洛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預案(修訂稿)》中詳細披露。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并認真閱讀公司的相關公告內容,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洛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