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公告還顯示,海南特玻為中航三鑫控股子公司。截至目前,中航三鑫為海南特玻在中國農業銀行澄邁縣支行(以下簡稱“農行澄邁支行”)的合計金額為 83,760 萬元貸款提供了擔保。由于海南特玻近年經營業績持續虧損,其自身資金壓力較大,部分貸款在 2017 年度出現逾期情況,中航三鑫作為擔保人收到農行澄邁支行發來的《擔保人履行責任通知書》。
中航三鑫為了降低公司的債務和擔保風險,經與農業銀行協商,中航三鑫及公司控股股東航空工業通飛按以下順序置換中航三鑫向海南特玻提供的農業銀行貸款擔保 83,760 萬元:首先,由中航三鑫全資子公司海南文昌中航石英砂礦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龍馬礦”)的土地及采礦權置換部分原中航三鑫的擔保,擔保金額將按照農行核定的評估結果和折扣率確定;然后,前款置換擔保剩余的部分由航空工業通飛承接。航空工業通飛、龍馬礦將與相關農業銀行就海南特玻上述借款事項重新簽訂擔保合同,公司將解除前述 83,760 萬元為海南特玻借款的擔保責任。同時,公司作為海南特玻的母公司,擬用石巖園區城市更新項目未來獲得的地面物業及地下物業的產權及收益權抵押給航空工業通飛,作為其為海南特玻提供擔保的反擔保措施。
中航三鑫公司董事會認為,上述反擔保行為是基于控股股東為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特玻借款提供了擔保,有利于緩解公司的資金壓力,降低公司面臨的擔保風險和債務風險。該擔保及反擔保行為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和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