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在物理學上發現了壓電效應與反壓電效應之后,人們解決了利用電子學技術產生超聲波的辦法,從此迅速揭開了發展與推廣超聲技術的歷史篇章。1922年,德國出現了首例超聲波治療的發明專利。1939年發表了有關超聲波治療取得臨床效果的文獻報道。40年代末期超聲治療在歐美興起,直到1949年召開的第一次國際醫學超聲波學術會議上,才有了超聲治療方面的論文交流,為超聲治療學的發展奠定了基礎。1956年第二屆國際超聲醫學學術會議上已有許多論文發表,超聲治療進入了實用成熟階段。
當物體振動時會發出聲音。科學家們將每秒鐘振動的次數稱為聲音的頻率,它的單位是赫茲。我們人類耳朵能聽到的聲波頻率為16~20,000赫茲。因此,當物體的振動超過一定的頻率,即高于人耳聽閾上限時,人們便聽不出來了,這樣的聲波稱為“超聲波” 。通常用于醫學診斷的超聲波頻率為1~5兆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