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企業質量制度的訂立和實施,保證質量體系的建立和推行及組織評審客戶驗廠、驗貨的組織安排及相關工作追蹤。
2、負責原輔材料、半成品、在制品、成品質量標準的制訂與推行執行,工序質量標準的制定與推行執行。
3、負責根據技術標準制定過程產品質量管制能力的分析、異常的改善;過程產品質量的巡回檢驗與控制,過程產品質量的監控和保證措施。
4、負責客戶投訴與退貨的處理與調查、分析、回復原因及改善措施,負責生產過程中質量異常事項的仲裁及處理。
5、量規、檢驗儀器、實驗中心儀器的日常保養、校正與管理,負責制定檢驗用設備、儀器、量具、檢具的管理辦法和相關制度。
6、負責召開質量分析會議,產品質量成本分析,對產品質量和過程質量分析資料進行收集和回復,制定產品質量的其他規定。
7、負責公司質量體系文件的建立和完善,對其他部門有關記錄的審核。
8、履行對物料、中間產品和成品進行取樣、檢驗、留樣,并出具檢驗報告,對檢驗結果復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