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被動房用玻璃產品質量,提高被動房玻璃技術水平,中國建筑玻璃與工業玻璃協會(以下簡稱“玻璃協會”)在行業內組織國建聯信認證中
心(以下簡稱“GJC”)、中國建材檢驗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CTC)、國家玻璃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建立被動房玻璃產品認證(以下簡稱“產
品認證”),為被動房玻璃生產企業和使用單位提供相關信息和服務。
第二條 認證涉及的產品包括組成各類被動房玻璃:單腔中空,真空復合中空玻璃和三玻兩腔中空玻璃等。
第三條 產品認證采取自愿申請、現場審核、產品檢測、獲證監督的方式。玻璃協會負責產品認證的組織和管理工作。
第四條 認證企業應遵守產品認證管理辦法及相關文件要求。
第五條 玻璃協會向社會公示認證企業及產品系列。
第二章 產品認證的實施
第六條 產品認證的實施程序
產品認證實施的程序為:
企業申請+工廠審查+產品檢測+公示+監督
第七條 認證企業的要求
凡是玻璃協會會員單位,生產經營被動房用玻璃并符合產品標準要求,均可進行產品認證申報。
第八條 產品認證機構的指定
玻璃協會指定認證機構,指定認證機構應獲得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授權及實驗室認可。被動房玻璃產品認證機構為GJC和CTC,負責對被動
房玻璃生產企業進行現場審查。
第九條 產品檢測機構的指定
玻璃協會指定檢測機構,指定檢測機構應獲得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授權及實驗室認可。被動房玻璃產品檢測機構為國家玻璃質量監督檢驗中
心,負責對被動房玻璃產品進行抽樣檢測。
第十條 公示和標識的使用
生產企業在通過審查和產品抽樣檢測后,玻璃協會將定期抽查,并將抽查結果向社會公示。
被動房用玻璃產品認證標識由玻璃協會指定的認證機構制定。
任何企業不得偽造、盜用、冒用產品認證標識;不得利用產品認證標識誤導、欺詐消費者。
第三章 被動房玻璃認證企業的監督
第十一條 對被動房玻璃認證企業的監督
玻璃協會負責對列入被動房玻璃認證企業進行監督管理。
被列入平臺的認證企業應接受監督抽查。包括產品抽樣檢驗及工廠現場審查。監督抽查合格的企業獲得繼續保持認證證書的資格,玻璃協會繼續向社會
公示。
第十二條 認證證書有效期五年。在有效期結束前90日內,認證企業應向玻璃協會提交申請進行復查。證書的管理參照執行CCC認證的相關規定。
附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玻璃協會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方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