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一批專項債券項目財政需求申報信息與發改項目信息進行比對審核,核對通過項目將推送至國家發改委與財政部。根據專項債券管理新機制,自審自發地區滾動組織篩選形成本地區項目清單,報經省級政府審核批準后不再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核,可立即組織發行專項債券,項目清單同步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備案。非自審自發地區報經省級政府審核批準后仍按照原有管理模式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核。 本次要求各地專項債券項目經省級政府審核批準后通過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兩部門信息系統常態化報送。省級部門批準前需要核對兩庫信息,其中項目名稱、項目編碼、總投資、總需求與當年債券需求兩庫數據需保持一致。目前區縣額度分配主要由省級部門負責,債券需求額度是分配地區額度的重要指標,各地在填報需求時需要考慮發改委領域要求、額度爭取需要、財政需求庫收益要求,經歷多次反復修改,同時兩庫系統作為地方債務管理的重要工具功能不斷更新,也增加了申報難度。2025年財政部啟動了新的收支預算表模版。1月21日,財政部對2025年需求申報模版中的收支預算模板進行了更新調整,系統內不同的資金投向領域需要填寫不同的收支預算模板,要求2025年的需求必須使用新的收支預算模板進行申報,已經報送的需要退回重報。 近期非自審自發地區已經下發2025年專項債券第一批次兩部委審核結果。與往年相比國家發改委審核通過率無明顯變化,整體通過率與往年持平。財政部通過率變化較大,不通過原因中出現區域不平衡,部分地區全軍覆沒。部分自審自發地區也公布了第一批次的審核結果,與非自審自發地區相比,自審自發地區除了兩庫審核外增加了項目申報資料審核,審核更加嚴格。 非自審自發地區 一、財政部審核不通過原因 1、區域不平衡 2、預算不平衡 3、未聚焦重點項目 4、前期準備不充分 5、項目使用不合理 二、發改委審核不通過原因 1、項目不符合投向領域規定 2、項目不符合資本金管理要求 3、項目不符合前期工作要求 4、項目不符合國家規劃、行業政策等 5、項目不符合公益性、收益性要求 自審自發地區 一、財政 1、收支測算不平衡 2、審核要件不完備 3、不符合投向領域 4、建設內容不符合標準 5、項目收益測算不合理 6、立項手續不完備(項目為備案制) 7、系統填報錯誤(資金需求、主管部門) 8、前期手續不完備 9、方案編制低級錯誤多 10、負面清單 二、發改 1、負面清單 2、不符合投向領域 3、建設內容不符合標準 4、投資估算有誤 5、土地手續不完善 6、即將完工項目 7、改擴建項目無房屋權屬證明 8、立項手續缺失 9、建設內容未量化 10、資料不完備 三、主管部門 1、負面清單 2、建設內容不符合標準 3、不符合投向領域 4、投資造價與建設規模不符 5、資料不完備 一、統籌考量配套資金,匹配地方財力 對于非自審自發區域,在申報專項債券項目時,除了要考慮專項債券的需求金額,還需全面統籌地方需承擔的配套資金總額。 財政部對首批次申報項目的反饋意見中,首次出現區域不平衡、預算不平衡的問題,大量項目因這兩個原因未能通過審核,部分區縣甚至全部項目都未通過。 結合《國辦發〔2024〕52號》第四條提到的:做好專項債券項目融資收益平衡。對專項債券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和項目專項收入難以償還本息的,允許地方依法分年安排專項債券項目財政補助資金,以及調度其他項目專項收入、項目單位資金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等償還,確保專項債券實現省內各市、縣區域平衡,省級政府承擔兜底責任,確保法定債務按時足額還本付息,嚴防專項債券償還風險。 由此推測,在本次財政部審核中,很可能加入了對地方政府公共預算收入的評估指標。一方面,或許考慮了本次需求加存量還本付息金額占公共預算收入的比例;另一方面,也可能綜合考量了地方應承擔的配套資金總額占公共預算收入的比例。 因此,地方政府在每批次項目申報時,務必綜合考慮配套資本金、債券需求、總投資與地方財力的匹配程度。 二、聚焦投向領域,嚴守政策要求 在負面清單管理模式下,專項債券投向領域的要求仍是項目申報的重點關注內容。 盡管國家發改委未明確首批次未通過項目的具體原因,但在部分自審自發試點區域的項目審核反饋中,頻繁提及內容與投向不符等問題。 本次《國辦發〔2024〕52號》第一條即為:實行專項債券投向領域 “負面清單” 管理,將完全無收益的項目、樓堂館所、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以及除保障性住房、土地儲備以外的房地產開發等納入其中。 在項目實際申報過程中,專項債券項目需通過發改委重大項目庫以及財政部穿透式監管系統上報。重大項目庫填報需按照投向領域(目前共包含十二大投向領域、130 個支持方向)進行,同時國家發改委由不同司局負責不同類型項目的審核,這就導致在審核過程中,自然形成對項目邊界和投向領域的要求。 基于此,建議地方政府在謀劃項目時,務必從投向領域出發。針對不同支持方向,既要遵循相關領域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的要求,也要滿足相關行業的規劃、建設規范和標準。 三、緊扣國家戰略,契合地方需求 根據東部某省3 月初發布的自審自發試點工作指引,在對專項債券項目的量化評分中,明確設置了戰略符合度得分,涵蓋戰略重要性、規劃符合性等評分維度。 而在本次《國辦發〔2024〕52號》第十六條也提到:鼓勵地方謀劃實施重大項目,集中財力辦大事。第三條提到:優化專項債券額度分配。額度分配管理堅持正向激勵原則,統籌考慮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重大戰略和重大項目支出需要,根據各地區債務風險、財力狀況、管理水平,以及地方項目資金需求等情況合理分配,確保向項目準備充分、投資效率較高、資金使用效益好的地區傾斜,提高專項債券規模與地方財力、項目收益平衡能力的匹配度。 專項債券主要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對于一個優質的專項債券項目而言,除了兼顧收益性和公益性,還應符合國家戰略要求,契合地方發展規劃和行業發展規劃。所以,地方政府在謀劃項目時,要緊密圍繞國家重大戰略以及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求。 四、提前謀劃儲備,提升項目成熟度 財政部對首批次申報項目的反饋意見顯示,相當比例的項目因前期準備不充分未通過審核。從自審自發試點區域來看,部分省份在量化評分中,項目成熟度占比接近 50%;有些省份要求新項目發行前必須取得初步設計批復,續發項目發行前必須取得施工許可證等要件。 提升項目成熟度,不僅需要超前謀劃、提前儲備,為相關手續辦理預留充足時間,地方政府還應建立跨部門協調機制,加強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建等部門之間的溝通協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進項目用地、規劃許可、環評、施工許可等相關審批手續辦理,做好征地拆遷、市政配套等開工前準備工作。例如,可設立項目審批服務專班,為項目提供一站式服務,及時解決項目審批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同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進項目審批的網上辦理和信息共享,提高審批效率。此外,對于符合國家重大戰略和政策導向的重點項目,可開辟“綠色通道”,實行優先審批、容缺受理等特殊政策,確保項目能盡快完成前期審批手續,具備申報專項債券的條件。 五、壓實主管部門責任,充分發揮把關作用 從四川、浙江、湖南等已出臺專項債券自審自發細則的區域來看,省級層面均增加了行業主管部門的審核環節。比如湖南省實行“三方聯審”,嚴格把控項目質量,除發改和財政部門外,要求項目主管部門重點審核項目是否符合行業規劃和政策要求,建設內容、項目收益測算等是否合理。四川省的“1+N”項目庫(項目管理平臺),采用“總分結合”模式,“N”代表省級主管部門分別建立專項儲備庫,實行條塊結合、分類管理。 從全國范圍看,今年重啟的土儲專項債,其申報要求由自然資源部門牽頭確定;允許專項債券收購存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其申報要求則由住建部門牽頭確定。 由此可見,在專項債券項目申報過程中,行業主管部門的審核把關作用日益重要。因此,地方政府在謀劃項目時,要密切關注行業主管部門的關注點,包括項目是否符合行業規劃、或者說按行業規劃哪些內容是主要支持的,項目建設規模是否符合行業建設規范和標準,相關的項目收益是否符合行業慣例、是否可持續等等。與往年相比,新機制后兩庫填報有了明顯的變化
2025年專項債券第一批次兩部委審核結果
2025年專項債券第一批次審核不通過原因:
申報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