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的力度,構筑有利于開展合作研究、學術交流和技術引進等活動的良好環境和合作平臺。推動與其他國家和地區間的建材科技交流,促進共同研發、學者互訪、人才培養和信息交換等。積極加入有關國際科技、學術和標準化組織,積極組織和參加國際交流活動和國際標準的制定工作。
(九)促進建材科技信息資源共享
整合資源、互通共享、提供服務,建設建材科技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加快建材科技成果等重要數據庫的建設,增強數據采集、加工、傳輸和存儲能力,逐步形成輻射全行業的服務網絡。努力建立健全科技信息服務機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機構和企業的建材科技信息資源共享機制。以建材科技文獻資源和建材科技成果信息共享建設為切入點,加快現有建材科技文獻資源的電子化和網絡化建設,形成較為完善的建材科技信息資源共享平臺。
(十)配套政策制定
“十二五”期間,積極參與國家、行業產業政策、科技政策的制修訂,為行業科技創新發展不斷提供新的激勵政策。
1.給予建材行業中支撐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新材料產業,例如風電葉片、太陽能玻璃、高性能纖維、環保材料等享受國家相關政策,支持這些新材料產業的科技創新發展。
2.在發展低碳經濟和環保產業中,將水泥、玻璃、混凝土等產業列為重點支持產業,鼓勵低碳和環保技術的創新和應用,促進企業向低碳和環保功能產業轉型和升級。
3.根據不同產業利廢特點和技術進步水平的不同,修訂財稅優惠政策,從目前對所有產業相同的30%及以上的利廢水平要求,調整為符合各個產業技術發展實際的不同水平,以鼓勵企業積極開展廢棄物資源化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和能源替代的技術創新活動,更好地發揮建材產業在環保和發展循環經濟中的關鍵作用。
4.建立和完善企業能耗和排放監測核查制度法規,引導和鼓勵企業采用先進技術,自覺走節能發展、環保發展、綠色發展的道路。
“十二五”期間是我國建材工業由生產大國向實現建材工業強國邁出重要步伐的時期,而實現建材工業強國的必由之路是科技進步。建材行業的企業、大學、科研單位必須目標一致,奮發努力,通過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實現建材工業“由大變強,靠新出強”的戰略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