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高性能樹脂基纖維增強復合材料產品在交通工具、新能源工程、土木結構工程、化學防腐工程、環保工程、電力輸送、航空航天等領域的開發及應用取得重大發展,形成規模化新材料產業。
11.形成一批規模化新興產業,如無機非金屬新材料領域的人工晶體、特種玻纖、特種陶瓷等產業,環保材料領域的袋收塵材料、煙氣脫氮催化劑材料、城市污泥脫水除臭材料等產業,工業與建筑節能領域的高性能絕熱保溫材料等產業。
12.水泥基材料、平板玻璃、非金屬礦物材料等共性基礎材料產業結構實現向高端、高效、高附加值轉變;水泥、玻璃、陶瓷、磚瓦、混凝土與水泥制品等傳統制造業實現生產裝備的大型化、配套化、智能化、國產化,擁有核心關鍵技術裝備的自主知識產權,國際競爭力顯著提高。
“十二五”期間,建材工業節能減排技術,資源綜合利用技術、清潔生產技術、材料高端制造技術將得到全面提升,水泥、玻璃、陶瓷、磚瓦等工業窯爐粉塵、SO2、NOx排放達到或超過國際先進水平,主要產品和先進企業的綜合可比能耗和廢物利用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或領先水平,一大批水泥和墻體材料企業實現向生態環保型產業轉型,建材工業不僅是支撐經濟社會發展不可或缺的基礎原材料產業,而且逐漸成長為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支柱產業。
六、保障措施與配套政策
(一)發揮規劃的引導和保障作用
以《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建材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為指導,制定行業低碳節能減排技術攻關和新材料、新工藝、新裝備開發項目計劃和實施工作方案,并與國家發改委、科技部、工信部、住建部等政府主管部門的產業技術政策、“十二五”發展規劃、重大科技創新計劃等銜接,制定主要產業和新興產業的技術攻關目標,積極組織申報國家科技創新計劃,組織實施科技創新重點工程。
(二)發揮科技評價對創新發展的促進作用
建立科技創新發展評價制度,對科技規劃、科研項目實施動態管理,對完成情況進行動態評估并發布信息;對國內外相關重要領域的創新發展狀況進行調研分析和評價,發布科技專題發展報告,促進科研開發項目的有效實施并取得創新性成果。
(三)加大企業科技研發投入和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
針對重大科技需求和重點研發項目,積極爭取國家重大專項、“863計劃”、“973計劃”、支撐計劃等專項研發資金。骨干企業應按照國家的要求加大科技研發的投入,力爭達到銷售收入的3%以上。在爭取國家支持的同時,充分發揮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協調行業內外創新資源,通過體制和機制創新,引導社會資本投資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多渠道增加建材工業研發投入。
(四)強化企業作為技術創新主體的地位與作用
加快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引導和支持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特別要發揮央企和大型企業在自主創新,推進行業技術進步中的帶頭和引領作用。建立“政產學研金介用”相結合的創新機制和成果產業化市場化促進機制,鼓勵創新鏈相關聯的企業和研發機構建立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加快在企業建設國家級和行業工程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新技術開發中心、產業化示范基地等不同形式的創新平臺,逐步完善國家、行業、省市和企業多層次、國際化、開放式、運轉高效的建材科技創新體系。
(五)實施行業科技人才發展戰略,培養產業領軍人物
建立有建材專業背景的大專院校聯席會議制度,爭取在大學設置以國家和行業發展的重大需求為導向的建材專業,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和技術培訓。促進大學、企業和行業協會合作開展繼續教育工程,培養高層次技術人才和高級技能型人才。與國家和省市“千人計劃”等人才引進工作相結合,積極從海外引進高層次人才,積極引進外國專家和高技能型人才,要特別重視培養一大批中青年課題和項目負責人,并從中有重點地培養一批在技術上能獨擋一面,有事業責任心的產業領軍人才,全面提高行業的技術創新發展能力。
(六)完善行業科研管理體系、發揮行業協調服務作用
建立行業技術創新項目的申報和管理組織體系,主動向國家各相關部門報告行業科技創新現狀和重大發展需求、積極申報重大項目和研究課題;建立健全行業科技創新協調體系,包括信息服務體系、國家、行業、省市、企業各層級的各種創新平臺之間的協調和責任利益分享的制度體系等;進一步完善建材行業科學技術成果評審、評獎制度,充分發揮“建材行業科學技術獎”和“全國建材行業技術革新獎”對創新發展的促進作用;每年召開一次行業科技工作會議,表彰并發布行業重大科研成果和企業創新發展成就;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技術交流活動,加大對科技創新成果的宣傳推廣力度,提高科技成果的產業化率和科技對經濟發展的貢獻率。
(七)發揮技術標準的支撐引領作用
將科技創新成果的推廣應用與技術標準的制修訂工作緊密結合,以科技創新成果為依托提升標準的水平,縮小與國際先進標準的差距;充分發揮標準對技術創新的引領和產業結構調整的支撐作用,加快節能減排標準規范的制修訂,不斷提高產品質量、能耗和排放標準要求,引導企業積極采用先進技術,促進落后技術的淘汰。
(八)加強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
加大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的力度,構筑有利于開展合作研究、學術交流和技術引進等活動的良好環境和合作平臺。推動與其他國家和地區間的建材科技交流,促進共同研發、學者互訪、人才培養和信息交換等。積極加入有關國際科技、學術和標準化組織,積極組織和參加國際交流活動和國際標準的制定工作。
(九)促進建材科技信息資源共享
整合資源、互通共享、提供服務,建設建材科技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加快建材科技成果等重要數據庫的建設,增強數據采集、加工、傳輸和存儲能力,逐步形成輻射全行業的服務網絡。努力建立健全科技信息服務機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機構和企業的建材科技信息資源共享機制。以建材科技文獻資源和建材科技成果信息共享建設為切入點,加快現有建材科技文獻資源的電子化和網絡化建設,形成較為完善的建材科技信息資源共享平臺。
(十)配套政策制定
“十二五”期間,積極參與國家、行業產業政策、科技政策的制修訂,為行業科技創新發展不斷提供新的激勵政策。
1.給予建材行業中支撐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新材料產業,例如風電葉片、太陽能玻璃、高性能纖維、環保材料等享受國家相關政策,支持這些新材料產業的科技創新發展。
2.在發展低碳經濟和環保產業中,將水泥、玻璃、混凝土等產業列為重點支持產業,鼓勵低碳和環保技術的創新和應用,促進企業向低碳和環保功能產業轉型和升級。
3.根據不同產業利廢特點和技術進步水平的不同,修訂財稅優惠政策,從目前對所有產業相同的30%及以上的利廢水平要求,調整為符合各個產業技術發展實際的不同水平,以鼓勵企業積極開展廢棄物資源化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和能源替代的技術創新活動,更好地發揮建材產業在環保和發展循環經濟中的關鍵作用。
4.建立和完善企業能耗和排放監測核查制度法規,引導和鼓勵企業采用先進技術,自覺走節能發展、環保發展、綠色發展的道路。
“十二五”期間是我國建材工業由生產大國向實現建材工業強國邁出重要步伐的時期,而實現建材工業強國的必由之路是科技進步。建材行業的企業、大學、科研單位必須目標一致,奮發努力,通過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實現建材工業“由大變強,靠新出強”的戰略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