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河北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和《河北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整改措施清單》正式對外公布。
根據《整改方案》,河北將嚴控高耗能、高排放新增產能。各地各部門和各機構不得以任何名義為新增鋼鐵產能項目辦理土地、環評、信貸等相關手續。開展水泥、平板玻璃行業項目核查,對新發現的落后產能列入2016年淘汰計劃予以淘汰,對存在瞞報產能或違規新建設的由當地政府提出處理意見,于2016年12月底前處理到位。
《整改方案》特別強調,河北將全面清理違規建設項目。對2015年環境保護大檢查中查出的13784個違規建設項目,依法依規分類處理,確保2016年底前所有違規建設項目“清零”。同時,組織開展涉水建設項目“回頭看”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違規項目專項整治行動。
在體制改革上,河北表示將學習借鑒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模式,建立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到2017年底前完成對各市環境保護督察任務。加快推進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