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產能過剩是建材行業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現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工作。將化解過剩產能落到實處,將相關工作抓實抓細是行業發展的必然要求。
國家相關部門近年來多次出臺政策嚴禁新增過剩產能,將化解產能過剩作為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細數出臺的有關文件如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下發的《關于堅決遏制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盲目擴張的通知》,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改委《關于印發水泥行業部分項目處理意見的通知》,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鋼鐵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的通知》《關于做好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能置換工作的通知》及《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等均對化解過剩產能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多個部門三令五申足見國家對相關工作的重視。近日出臺的《關于做好2020年重點領域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通知》對今年化解過剩產能工作進行了部署,內容承前啟后詳實可依,展現了國家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信心和決心,也為建材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工作提供了有效路徑。
建材行業要做好化解過剩產能需持續發力,不斷鞏固去產能成果,對過往去產能工作全面實施“回頭看”,堅決防止已退出的產能“死灰復燃”,確保各類問題整改到位,要因地制宜綜合施策提高職工安置質量,妥善解決失業職工幫扶等遺留問題。
在鞏固去產能成果的同時,建材行業要堅決禁止新增產能,嚴把項目備案關,從嚴審核產能置換方案。各地省級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嚴禁新增產能對轉化發展動能、優化產業結構、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作用,切實做好禁止新增水泥、平板玻璃產能工作。
此外,行業還需完善舉報響應機制,探索主動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有效機制等。有關地區要加強日常監管,創新管理方式,積極探索主動發現產能違法違規行為的有效措施,及時發現并查處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