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屆光伏玻璃產業鏈協同發展高峰論壇近日在安徽舉行。工信部原材料司建筑材料處干部石琳在會上強調,為進一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嚴肅產能置換,嚴禁平板玻璃行業新增產能,鞏固近年來化解過剩產能工作取得的成效,促進行業平穩健康發展,置換辦法,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對現有政策不明晰的內容,希望通過修訂加以補充完善,進一步提高政策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對置換辦法出臺以來,在操作過程中發生的政策變化內容,將在修訂稿中予以吸納,比如,2018年出臺的《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嚴肅產能置換 嚴禁水泥平板玻璃行業新增產能的通知》(工信廳聯原〔2018〕57號),明確了產能清單制度和跨省置換聽證會制度;又如,今年年初出臺的《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操作問答》中明確的相關內容,一并吸收到修訂稿中。
三是隨著形勢發展變化,置換辦法中某些規定與新形勢不相適應,修訂稿擬進行相應調整,包括調整置換比例及進一步縮小可用于置換的產能范圍,防止“僵尸產能”死活復燃。
“對于大家強烈反映的光伏玻璃發展受產能指標限制問題,我們將認真研究,充分聽取多方面意見后,決定是否需要適當調整。”石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