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加大綠色低碳產品采購力度,全面推廣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10月24日,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關于擴大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范圍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2年11月起,在北京市朝陽區等48個市(市轄區)實施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
2020年10月份,財政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曾下發通知,以南京、杭州、紹興、湖州、青島、佛山等6個城市為試點,在政府采購工程中推廣可循環可利用建材、高強度高耐久建材、綠色部品部件、綠色裝飾裝修材料、節水節能建材等綠色建材產品,積極應用裝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業化建造方式,鼓勵建成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
此次《通知》覆蓋的實施范圍進一步擴大,包括北京市朝陽區、通州區,天津市濱海新區、靜海區,河北省唐山市、保定市、雄安新區,遼寧省大連市,江蘇省南京市、常州市、鹽城市等48個市(市轄區)實施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
納入政策實施范圍的項目包括醫院、學校、辦公樓、綜合體、展覽館、會展中心、體育館、保障房等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含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各有關城市可選擇部分項目先行實施,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擴大范圍,到2025年實現政府采購工程項目政策實施的全覆蓋。鼓勵將其他政府投資項目納入實施范圍。
為配合《通知》,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專門制定了《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要求各有關城市大力發展裝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業化建造方式,積極推進綠色建材電子化采購交易,所有符合條件的綠色建材產品均可進入電子平臺交易,提高綠色建材采購效率和透明度,全面建設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形成支持建筑領域綠色低碳轉型的長效機制,引領建材和建筑產業高質量發展,著力打造宜居、綠色、低碳城市。
《通知》還提出“加強綠色建材采購管理”,這將促進綠色建材產品在政府采購項目中的比例,推動政府項目成為新型綠色建材的示范窗口。
有業內人士表示,擴大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政策的實施,一方面會增加綠色建筑建材產品的需求,利好綠色建材產業;另一方面,加大綠色建筑的應用,能夠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有利于用戶的使用體驗和推廣新型產品與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