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浙江省金融學會批準,《綠色建筑項目貸款認定標準》團體標準正式對外發布實施,這標志著湖州地方標準正式完善提升為浙江省團體標準,進一步增強了湖州市綠色建筑與綠色金融協同發展試點在全國市場的話語權和競爭力。
《綠色建筑項目貸款認定標準》浙江省團體標準,是由湖州市金融協會與建設銀行共同提出并歸口,是在湖州建行綠色金融與綠色建筑協同發展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結合全省綠色建筑發展實際和政策變化,深入調研浙江轄內城市綠色建筑發展差異,廣泛征求金融同業和相關部門意見后修改完善,適用于指導全省所有地市綠色建筑項目融資的準入、識別和管理工作。
早在2021年3月,湖州建行作為市金融辦指定綠色建筑與綠色金融協同發展試點銀行,牽頭制定了《綠色建筑項目貸款實施規范》湖州市地方標準,有效解決了綠色建筑標識評價與綠色建筑貸款認定的期限錯配問題,保證綠色建筑及時享受綠色信貸差異化優惠政策,極大推動建筑業和金融業融合發展與合作共贏。本次《綠色建筑項目貸款認定標準》浙江省團體標準,則重點在綠色建筑項目準入識別文件上做了進一步完善和補充,填補了初期試點準入文件地方局限、不夠全面的缺陷,并在金融服務中植入數字化管理模式,強化風險全流程管控,可更大范圍促進綠色建筑產業與綠色金融的協調發展。
下一步,將合力繼續發揮建筑行業傳統優勢,把推動綠色建筑和轉型金融發展作為新金融實踐的重要內容之一,激發建筑行業全產業鏈轉型升級活力,為建筑行業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