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強調節能標準在節能降碳更新改造中的定位
我國高度重視節能標準,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推動節能標準化工作。經過多年努力,我國節能標準快速發展,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相結合的標準體系不斷完善。截至目前,已累計發布實施強制性能耗限額國家標準108項、強制性能效國家標準66項、推薦性節能國家標準190項,涉及火電、鋼鐵、建材、化工等重點行業領域,以及家用電器和工業設備等重要用能產品設備,基本覆蓋了生產生活各個方面,為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節能審查、能效標識等制度提供了技術支撐,取得了顯著的節能降碳效果。據測算,“十三五”期間我國發布實施16項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實現年節能量7700萬噸標準煤,相當于每年減排二氧化碳1.48億噸。但同時,部分企業單位產品能耗未達到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限定值要求等違規用能問題仍然存在。為此,《通知》強調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和強制性能效標準是滿足節能管理的基本要求,依法必須執行,進一步明確了節能標準的定位,使節能降碳更新改造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二、筑牢節能降碳更新改造基礎
節能是最直接、最有效、最經濟的降碳舉措。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時間窗口偏緊、工作任務偏重,這要求將節能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大力推動重點行業、重點用能產品設備節能降碳更新改造升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釋放能源消費空間,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節能標準作為衡量重點行業、重點用能產品設備能源利用效率的標尺,是開展節能降碳更新改造的技術依據。但目前節能標準制修訂效率不高、指標不夠先進、覆蓋范圍不廣等問題,都制約了節能標準作用的有效發揮。《通知》提出組織實施“十四五”百項節能降碳標準提升行動、提高重點行業和重點用能產品設備能效要求、擴大節能標準覆蓋范圍等重點任務,相關舉措有利于充分發揮節能標準的重要作用。一方面通過能耗限額標準限定值和準入值,以及能效標準3級(或5級)水平倒逼企業淘汰落后產能、落后工藝和落后用能產品設備;另一方面通過能耗限額標準先進值,以及能效標準1級水平引導企業向標桿看齊,優化工藝技術路線、實施節能改造、更新主要用能產品設備、提高生產運行能效,促進企業綠色轉型。進一步帶動高效節能產品、先進節能降碳技術的供給和應用,為節能降碳更新改造筑牢了工作基礎。
三、明確節能降碳更新改造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堅定不移,但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要堅持穩中求進,逐步實現。對于重點行業、重點用能產品設備節能降碳更新升級,不能一概而論,不能搞“一刀切”,要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基調,采用合理分類的科學策略。《通知》分別明確了對存量項目及新建和改擴建項目的要求,提出引導支持重點用能單位對標能耗限額標準先進值和能效標準1級水平開展節能降碳改造;新建和改擴建項目單位產品能耗和主要用能產品設備應分別達到能耗限額標準準入值和能效標準2級能效水平;對于產能已經飽和行業,單位產品能耗和主要用能產品設備應分別達到能耗限額標準先進值和能效標準1級水平等。相關規定幫助處于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有針對性地明確了節能降碳目標和更新改造方向,有利于合理有序、有的放矢地開展節能降碳更新改造工作。
四、激發節能降碳更新改造動力
一些企業對節能標準執行不到位,主要癥結在于對節能降碳工作的認識不到位、意義理解不深,簡單地將落實節能降碳要求理解為制約企業發展,未能充分認識到節能降碳對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節約能源成本、提升企業發展質量和效益的重要作用。《通知》“對癥下藥”,一是強化能效領先正向激勵,提出利用中央預算內投資現有資金渠道,積極對符合條件的、節能降碳更新改造后單位產品能耗和主要用能產品設備達到能耗限額標準先進值和能效標準1級水平的項目給予支持;二是加強節能標準宣貫培訓,提高全社會對節能標準的理解認識;三是通過節能監察等手段強化對標準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相關舉措可謂“三管齊下”,有利于激發企業實施節能降碳更新改造的內生動力,扭轉“要我節能”的被動心態,引導企業主動開展能效對標,提高企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通知》緊緊圍繞節能標準這一關鍵抓手,為重點行業、重點用能產品設備節能降碳更新改造工作筑基礎、明要求、增動力。相信《通知》出臺后,必將充分發揮節能標準的重要作用,促進節能降碳更新改造工作邁上新臺階,為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提供有力支撐。(作者:張英健 中國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資環業務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