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要完善公平競爭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優化營商環境。世界銀行營商環境新評估體系也新增“促進市場競爭”作為重要評估指標,凸顯公平競爭在優化營商環境中的重要地位。 2023年,浙江省深入實施營商環境優化提升“一號改革工程”,持續推進省域公平競爭先行先試改革,把公平競爭作為打造一流市場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抓手,聚焦經營主體關心關切推出一系列改革舉措,經營主體獲得感、滿意率持續提升,2023年浙江省公平競爭環境社會滿意率達95.2%,比上年提升2.1個百分點。具體做法是“五強化、五提升”。
一、強化公平競爭頂層設計,提升監管制度框架質量。針對公平競爭領域缺乏頂層設計、政策法規不健全、實施效果難評估等問題,一是完善政策制度框架,今年省兩會審議通過了《浙江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對經營主體密切關注的市場準入準營、招投標“隱形門檻”等市場領域突出問題作了進一步規范,如明確規定招投標、政府采購不得將企業特定區域業績、稅收社保繳納等作為條件。近些年,浙江省先后制定《浙江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浙江省公平競爭審查辦法》等法律法規,配套出臺《關于強化反壟斷深入實施公平競爭政策的意見》和全國首個促進平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文件,公平競爭政策制度框架進一步健全。二是加強政策落地實施,對標世界銀行營商環境新評估體系,建立“公平競爭指數”指標體系,從政府、市場、社會3端59項三級指標,綜合監測公平競爭制度實施、競爭環境和競爭狀態,不斷完善公平競爭政策宏觀評估和實施方式。
二、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剛性,提升政府自我約束力。針對公平競爭“自我審查”隨意性大、約束力不強、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等現象,一是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制定出臺全國首部公平競爭審查省級政府規章,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委員會,創新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機制,率先開展公平競爭集中審查。二是以融入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為契機,開展破除地方保護和行政性壟斷專項行動,2022年以來,共清理妨礙公平競爭的存量政策文件51670件,修訂或廢止1177件;審查增量政策文件16236件,修改或者不予出臺473件,把公平競爭理念拓展至政策制定、執行、評估、修訂、廢止全生命周期。同時,督促各地糾正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問題167個,全面提升政府自我約束力。
三、強化公平競爭合規建設,提升企業風險防范力。針對公平競爭注重事后查處、缺乏全鏈條監管機制的情況,積極探索預警式監管和企業合規建設,從事后監管向事前防范轉變。一是加強企業合規建設,以重點產業為突破口推動合規體系建設,將64個產業納入省級合規指引目錄管理,已發布重點產業合規指引15個,新建合規中心30個、合規點100個,培育合規人才1000人、反壟斷合規標桿企業25家,讓企業提前知曉法律“底線”、自覺不觸“紅線”。二是實施經營者集中風險監測預警機制,貫通稅務、市場監管等數據,在企業注冊登記環節對企業并購實行動態預警,年營業額4億元以上的企業全量納入監測,累計預警經營者集中風險931次、企業3057家次。
四、強化公平競爭監管模式創新,提升政府治理效能。針對涉企多頭監管、重復監管、選擇性監管等突出問題,一是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建立雙隨機抽查負面清單管理機制,2023年,雙隨機抽查占比達到總檢查量的68.52%,檢查總量同比減少24.03%,通過聯合檢查減少重復上門24.8萬戶次。二是開展全國首個柔性監管試點,建立《柔性監管工作業務指南》,推廣“首違不罰+公益減罰+輕微速罰”等有“溫度”的執法制度,在市場監管等24個領域推行輕微違法告知承諾制。三是探索推進“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監管國家試點,整合執法資源,推進執法事項、執法力量橫向集中、縱向下沉,實現85%的執法力量下沉縣鄉一線,鄉鎮執法人員占到60%以上,構建監管大網絡,形成公平競爭監管大合力。
五、強化公平競爭數字賦能,提升企業發展活力。針對市場準入不準營、跨區域遷移難、知識產權維權周期長、平臺經濟監管滯后等情況,一是實施準入準營“一件事”改革,將520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納入分類管理,集成辦理證照2.95萬件。二是推行企業遷移“一件事”改革,變遷移“線下兩地三趟跑”為“線上跑零次”,累計辦理6.17萬件。三是推進知識產權保護“一件事”改革,簡易程序專利侵權糾紛案件平均辦理周期縮短至30日內,壓縮時間50%以上。四是創新推出全國首個平臺經濟數字化監管系統“浙江公平在線”,對平臺經濟領域“二選一”“低于成本價銷售”“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實施靶向監管,已覆蓋全國重點網絡平臺551家、店鋪2134萬家,累計發現風險線索9.9萬條,立案查處1.4萬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