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制定標準,誰掌控市場!企業不參與標準制定等于主動放棄定價權” 這一觀點,深刻揭示了在當代商業競爭里,標準制定和企業市場地位、定價能力之間的緊密聯系。下面將從其底層邏輯、實際案例、適用情形以及企業應對策略等方面展開剖析:
標準的本質是對技術、流程或者產品特性所做的規范性界定。當企業的技術成果被納入行業標準時,這些技術就可能轉化為專利壁壘。舉個例子,在 4G/5G 通信領域,高通、華為等企業憑借大量標準必要專利(SEP),構建起了極高的競爭門檻。其他企業若要使用相關技術,就需要支付專利許可費,這直接增強了標準制定企業的定價話語權。
在市場中,標準往往扮演著 “游戲規則” 的角色。制定標準的企業能夠引導產業鏈的發展方向,比如確定技術路線、接口規范、質量標準等。像蘋果公司,通過制定 iOS 生態的一系列標準,牢牢掌控著硬件、軟件和服務的定價權,其 App Store 的分成模式(蘋果抽成 30%)就是典型的 “標準即權力” 的體現。
行業標準通常會被視為 “權威規范”。參與標準制定的企業,在消費者心中更容易樹立專業、可靠的形象。例如,在智能家居領域,小米通過推動米家協議標準化,使其生態鏈產品在價格上比同類非標準產品更具溢價空間,這就是利用標準提升了消費者的信任度和支付意愿。
高通在 CDMA 通信標準中擁有大量核心專利,采用 “高通模式”(收取芯片費用 + 專利許可費),即便不直接生產手機,也能從全球每一部 CDMA/4G 手機中獲得約 5% 的專利費。這種對標準的掌控,讓高通在通信芯片市場擁有絕對的定價權,甚至能影響手機廠商的利潤結構。
過去,歐美國家主導著光伏產品的標準制定,中國企業只能被動適應,在國際貿易中屢屢遭受反傾銷調查。后來,隆基綠能等企業聯合行業協會,推動中國主導的 N 型電池、硅片尺寸(如 182mm、210mm)等標準成為全球主流,打破了歐美企業的技術壁壘,使中國光伏產業在全球市場的定價權大幅提升,出口價格的主動權也顯著增強。
歐盟強制要求電子設備統一使用 USB - C 接口的標準,促使整個產業鏈進行調整。蘋果公司雖然被迫放棄了 Lightning 接口,但通過 MFi(蘋果認證)標準,依然掌控著配件市場的定價權 —— 第三方 USB - C 配件必須通過蘋果認證,否則無法正常使用,這使得蘋果認證配件的價格比非認證產品高出 30% - 50%。
·技術密集型行業:如通信、半導體、人工智能等,標準制定的競爭至關重要,甚至關乎企業的生死存亡。
·傳統制造業 / 充分競爭行業:例如緊固件、日用品等,行業標準相對成熟且同質化嚴重,企業更應聚焦成本控制和差異化競爭,而非盲目參與標準制定。
·初創企業 / 中小企業: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應優先解決生存問題,通過 “借標準”(采用現有主流標準)快速進入市場,待積累一定技術和市場份額后,再考慮參與標準制定。
·頭部企業 / 隱形冠軍:當企業的市場份額達到一定規模(如細分市場占有率超過 30%),參與標準制定可以鞏固競爭優勢,例如寧德時代在動力電池領域推動 CTP(無模組電池)標準,就是為了建立技術護城河。
參與國際標準制定,可能需要投入數百萬美元的費用(包括專利布局、會議差旅費、專家團隊成本等),而且回報周期長(通常需要 3 - 5 年)。企業需要評估自身的技術儲備和行業影響力,避免陷入 “為了制定標準而制定標準” 的陷阱,導致資源浪費。
加大研發投入,聚焦行業關鍵技術(如 AI 算法、新材料、新能源等),通過專利布局形成 “技術地雷陣”。例如,大疆在無人機領域擁有 1.7 萬項專利,其中很多與飛行控制、圖傳技術等標準相關,這使得競爭對手難以繞過其專利壁壘。
參與專利聯盟(如 MPEG LA、Avanci),通過交叉許可降低專利成本,同時提升在標準制定中的話語權。
聯合上下游企業成立產業聯盟,例如華為牽頭的 “OpenHarmony 開源項目”,吸引了超過 200 家企業參與,通過共建操作系統標準,試圖打破安卓和 iOS 的壟斷,為生態伙伴爭取定價自主權。
在國際標準組織中(如 ISO、IEEE、3GPP),以 “提案者” 而非 “跟隨者” 的身份參與,通過主導工作組、提交技術白皮書等方式,將企業技術轉化為國際標準。
爭取納入 “國家標準制定計劃”,通過政府補貼(如中國工信部對參與國際標準制定的企業給予最高 500 萬元獎勵)降低成本。
通過行業協會發聲,例如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推動的新能源汽車換電標準,協調蔚來、寧德時代等企業統一技術路線,避免行業陷入無序競爭,提升中國車企在全球市場的議價能力。
當主流標準被巨頭壟斷時,可聚焦 “細分市場標準” 或 “下一代技術標準”。例如,在傳統燃油車領域,中國車企難以突破歐美標準,但在新能源汽車領域,比亞迪推出的刀片電池標準,以高安全性和低成本開辟了新的市場空間,甚至迫使特斯拉采用類似技術路線。
利用 “團體標準” 快速響應市場需求,例如深圳無人機行業協會制定的《民用無人機系統安全要求》團體標準,比國標制定周期縮短了 2/3,幫助深圳無人機企業(如大疆、億航)快速建立市場準入門檻。
1.警惕 “標準綁架”:不要為了追求 “標準制定者” 的虛名,盲目投入資源,導致核心業務受影響。例如,某手機廠商為了參與 5G 標準制定,過度抽調研發人員,導致手機產品創新滯后,市場份額下降。
2.關注標準的 “時效性”:技術迭代速度加快,如從 4G 到 5G 僅用了 5 年時間,企業需要持續投入研發,避免陷入 “昨天的標準今天就過時” 的困境。
3.平衡 “開放” 與 “控制”:標準過于封閉可能導致生態萎縮(如 Windows Phone 系統),過于開放則可能失去控制權(如安卓系統)。企業需要在專利許可、生態準入等方面找到平衡點,例如 ARM 的 IP 授權模式,通過開放架構吸引大量合作伙伴,同時通過核心技術控制保持定價權。
在全球化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標準” 已經成為大國、大企業之間博弈的核心戰場。對于企業而言,參與標準制定不是 “選擇題”,而是 “生存題”—— 尤其是在高端制造、科技等領域。但這并不意味著所有企業都要 “all in” 標準制定,而是要根據自身定位,選擇 “主導標準”“參與標準” 或 “借勢標準” 的策略。
正如凱文?凱利所說:“最大的財富不再是實物,而是支配和控制事物的能力。” 標準,正是這種 “支配能力” 的終極體現。企業唯有將技術創新、生態構建和規則制定相結合,才能在市場競爭中從 “價格接受者” 轉變為 “規則制定者”,真正掌握商業競爭的主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