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碳”簡報丨08.15
國家 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金融支持新型工業化的指導意見》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金融支持新型工業化的指導意見》 文件指出,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基礎軟件和工業軟件、智能(網聯)汽車、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時空信息、商業航天、生物醫藥、網絡和數據安全等新興產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推進投資端改革,完善投資機構長周期考核,推動政府投資基金、國有企業基金、保險公司等長線資金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重點圍繞未來制造、未來信息、未來材料、未來能源、未來空間和未來健康等方向,加快布局未來產業。加快建設支持高碳產業綠色低碳化轉型的金融標準體系。強化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多元化綠色金融工具在制造業綠色低碳轉型中的應用。 堅持“先立后破”,推動銀行支持高碳行業符合綠色低碳技術改進方向以及產能置換政策的項目和企業。完善綠色金融激勵約束機制,推動金融機構開發支持綠色制造的金融產品,加大對環保、節能、節水、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綠色制造、低碳等領域的投入,支持綠色工廠綠色低碳轉型升級。 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金融監管總局 中國證監會 國家外匯局關于金融支持新型工業化的指導意見 工業是立國之本,是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基石,實現新型工業化是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關鍵任務。為加快金融強國和制造強國建設,構建同推進新型工業化相適應的金融體制,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落實全國新型工業化推進大會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把金融服務實體經濟作為根本宗旨和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根本舉措,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聚焦新型工業化重大戰略任務,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化產融合作,強化產業政策和金融政策協同,提升金融支持強度精度效度,為建設以科技創新為引領、先進制造業為骨干的現代化產業體系,扎實推進新型工業化,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提供高質量金融服務。堅持分類施策、有扶有控,推動產業加快邁向中高端,防止“內卷式”競爭。 到2027年,支持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的金融體系基本成熟,產品更加豐富,貸款、債券、股權、保險等各類金融工具在有效防范交叉性金融風險前提下聯動銜接更加緊密,服務適配性有效增強。制造業企業有效信貸需求得到充分滿足,制造業企業發行債券的戶數和規模持續增長,股權融資水平顯著提升。 二、支持提升產業科技創新能力和產業鏈供應鏈韌性 (一)優化金融政策工具,支持關鍵技術和產品攻關。發揮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激勵作用,引導銀行為集成電路、工業母機、醫療裝備、服務器、儀器儀表、基礎軟件、工業軟件、先進材料等制造業重點產業鏈技術和產品攻關提供中長期融資。鼓勵各類金融機構立足職能定位,利用合適的金融產品和工具,服務產業基礎再造工程和重大技術裝備攻關工程。對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企業,適用上市融資、并購重組、債券發行“綠色通道”。加大對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獨角獸企業、重點產業鏈供應鏈企業新產品推廣應用的支持力度。 (二)引入長期資金和發展耐心資本,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支持金融機構與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合作,探索開展多樣化的融資服務模式,盤活科技研發資源和成果。實施“科技產業金融一體化”專項,開展“一月一鏈”投融資路演和“千帆百舸”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上市培育,優化硬科技屬性評價體系,加強上市預期引導和政策激勵,推動社會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推動為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定制信貸融資、信息資源、財務顧問、管理咨詢等一攬子金融服務。鼓勵創業投資基金與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高校院所、創業孵化平臺、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高水平制造業中試平臺、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成果產業化試點單位等合作,賦能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發展創業投資二級市場基金,優化創業投資基金份額轉讓業務流程和定價機制,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與創業投資基金協同發展。鼓勵創業孵化機構探索直投、基金、物業租金作價入股、服務換股等模式,投資在孵企業。支持保險機構與中試機構合作創新型保險業務。 (三)強化重點企業金融服務,支持產業鏈自主可控。引導金融機構運用貸款、債券、股權、保險等多樣化工具,為重點產業鏈鏈主企業和重要配套企業提供綜合金融服務,針對受外部影響較大的企業平穩經營提供金融解決方案,支持民營企業積極參與產業鏈自主可控建設。完善并購貸款政策,支持鏈主企業聚焦產業鏈上下游開展“補鏈”“延鏈”型投資,帶動全產業鏈協同發展。支持礦企在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前提下,加快重要礦產增儲上產,提高戰略性資源供應保障能力。以產業需求為導向,完善期貨產品體系,推動大宗商品保供穩價。 三、支持加快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 (四)優化傳統制造業金融服務,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引導銀行按照有扶有控原則優化授信政策,加大對傳統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以及企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融資支持力度。加強對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特別是中小企業和數字化轉型提供商的多元化金融支持。發揮融資租賃業務融資與融物的雙重功能,支持企業生產設備數字化改造、智能裝備和軟件更新替代、綠色環保裝備購置、安全應急裝備應用等,推進制造業融資租賃債權資產證券化。加強債券品種創新,支持技改升級、智能工廠建設、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等領域。支持上市公司通過整體上市、定向增發、資產收購等形式進行行業整合和產業升級。鼓勵保險公司積極開展各類科技保險業務,為制造業轉型升級和企業數據資產安全提供風險保障。 (五)提升科技金融質效,支持新興產業培育壯大和未來產業前瞻布局。支持金融機構打造多元化接力式的科技金融服務模式,擴大科技貸款投放,加大對科技創新債券投資承銷力度。推廣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評價結果運用,強化融資增信服務。全面推行“創新積分制”,規范發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等業務。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基礎軟件和工業軟件、智能(網聯)汽車、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時空信息、商業航天、生物醫藥、網絡和數據安全等新興產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推進投資端改革,完善投資機構長周期考核,推動政府投資基金、國有企業基金、保險公司等長線資金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重點圍繞未來制造、未來信息、未來材料、未來能源、未來空間和未來健康等方向,加快布局未來產業。(來源:國家發改委) ★ 國家能源局公示《綠色液體燃料技術攻關和產業化試點項目(第一批)》 近日,國家能源局公示綠色液體燃料技術攻關和產業化試點項目(第一批),包括9個試點項目,其中試點方向為綠色甲醇和綠氨共計8個,分別為:洮南市風電耦合生物質綠色甲醇一體化項目、金風科技綠氫制50萬噸綠色甲醇項目(一期25萬噸/年)、安達市天楹風光儲氫氨醇一體化項目一期、遼寧華電調兵山45萬千瓦風電制氫耦合綠色甲醇一體化項目、嵐澤大豐港年產30萬噸/年綠色甲醇項目、遠景零碳技術(赤峰)有限公司152萬噸/年零碳氫氨項目(P1期30萬噸/年合成氨)、中能建松原氫能產業園(綠色氫氨醇一體化)項目、大安風光制綠氫合成氨一體化項目。 原文如下: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公示綠色液體燃料技術攻關和產業化試點項目(第一批)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保障能源安全,促進綠色轉型,推動綠色液體燃料領域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發展,培育能源領域新質生產力,增強發展新動能,我局組織了綠色液體燃料技術攻關和產業化試點申報及評審工作。 根據《國家能源局技術示范和改革試點工作管理辦法》(國能綜通法改〔2023〕61號)等有關要求,經組織專家評審,擬支持國投生物3萬噸/年纖維素燃料乙醇等9個項目開展綠色液體燃料技術攻關和產業化試點工作,現予公示(詳見附件)。 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可對公示內容提出異議。相關材料應注明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提出異議的單位或個人應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匿名或無具體事實依據的異議、相關不正當要求不予受理。(來源:國家能源局) ★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的指導意見》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從五部分提出司法保障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具體舉措,旨在破解民營經濟發展中面臨的難題,為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其中提到,嚴格落實“非禁即入”政策。落實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在涉及建設工程、房地產、礦產資源以及水、電、氣、熱力等民商事案件審理中,準確把握自然壟斷行業、服務業等市場準入放寬對合同效力的影響,依法作出公正裁判。妥善審理與經營主體密切相關的行政許可、行政協議、行政允諾等案件,依法遏制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破除區域壁壘和地方保護,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 依法規制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司法力度,依法規制破壞公平競爭、擾亂市場秩序等行為。依法審理科技領域的壟斷糾紛案件,準確認定知識產權正常行使行為與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界限,保障各類企業公平獲得創新資源,實現創新資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積極助推統一大市場建設。 詳情如下: 法發〔2025〕15號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本院各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結合人民法院審判工作實際,起草了《關于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的指導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予以貫徹落實。實踐中遇到的具體問題,請及時層報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的指導意見 作為我國第一部專門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制定出臺,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重要講話精神的標志性舉措,充分彰顯了黨和國家鼓勵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鮮明立場和堅定決心。為深入貫徹落實民營經濟促進法,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平等保護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合法權益,以嚴格公正司法促進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結合人民法院審判執行工作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經濟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系列重要論述,認真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民營經濟促進法,堅持和落實“兩個毫不動搖”,不斷完善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司法政策措施,推動落實“對侵犯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的行為實行同責同罪同罰”的要求,堅持嚴格公正司法,完善裁判規則,健全工作機制,扎實開展規范涉企執法司法專項行動,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加強審判監督指導,確保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為優化民營經濟發展法治環境、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二、堅持依法平等對待,保障各類經濟組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1.嚴格落實“非禁即入”政策。落實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在涉及建設工程、房地產、礦產資源以及水、電、氣、熱力等民商事案件審理中,準確把握自然壟斷行業、服務業等市場準入放寬對合同效力的影響,依法作出公正裁判。妥善審理與經營主體密切相關的行政許可、行政協議、行政允諾等案件,依法遏制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破除區域壁壘和地方保護,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 2.完善行政訴訟審理制度機制。依法審理地方政府及其部門與民營經濟組織之間簽署的招商引資協議、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有關協議等行政協議類案件,完善行政協議案件司法裁判規則,合理確定各方權利義務,依法公正解決投資收益分配、責任風險分擔問題,助力營造良好的投資和市場環境。依法審理涉及行政強制措施的行政案件,促進對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行政強制措施的依法規范適用,防止對民營經濟組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加強涉及對民營經濟組織行政處罰案件的審理,依法糾正“小過重罰”以及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不相當的行政處罰。加強涉民營經濟組織的征收、征用財產等行政案件審理,監督行政機關嚴格依照法定權限、條件、程序辦理并進行公平合理的補償。持續落實行政爭議預防與實質化解“3+N”工作機制,協同制定完善針對性強的涉全國統一大市場、市場監督管理、證券期貨、金融監管等領域的規范性文件,積極預防化解涉民營經濟組織的行政爭議。 3.依法規制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司法力度,依法規制破壞公平競爭、擾亂市場秩序等行為。依法審理科技領域的壟斷糾紛案件,準確認定知識產權正常行使行為與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界限,保障各類企業公平獲得創新資源,實現創新資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積極助推統一大市場建設。(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 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于推進化工園區規范建設和高質量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推進化工園區規范建設和高質量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持續做好化工園區規范化建設和認定管理,對化工園區認定、復核等環節發現的問題建立整改工作臺賬,明確任務單、時間表和責任人,督促指導有關化工園區限期整改,整改期間依法依規停止辦理新建、改擴建化工項目相關手續(安全、環保、節能和智能化改造項目除外),逾期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依規取消化工園區認定資格。 全文如下: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推進化工園區規范建設和高質量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應急管理主管部門: 化工園區是石化化工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載體。《化工園區建設標準和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印發以來,各地積極推進化工園區認定工作,化工園區安全環境風險顯著降低,發展質量明顯提升。為持續做好化工園區規范化建設和認定管理,推動化工園區由規范建設向高質量發展邁進。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持續做好化工園區規范化建設和認定管理 (一)開展省級化工園區認定辦法復核。有關化工園區認定管理機構于2025年8月15日前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業司)報送本地區化工園區認定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省級細則),抄送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對照《化工園區建設標準和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對省級細則進行復核,重點核查是否存在缺項漏項、放松要求等問題,于9月15日前將整改意見反饋有關省份。 (二)嚴格化工園區認定管理。有關省級化工園區認定管理機構要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反饋的整改意見,于10月30日前修訂完善省級細則。修訂工作完成前,暫停認定化工園區;對已認定的化工園區,要按照修訂后的省級細則,于2025年底前完成復核。 (三)加快化工園區問題整改。有關省級化工園區認定管理機構要對化工園區認定、復核等環節發現的問題建立整改工作臺賬,明確任務單、時間表和責任人,督促指導有關化工園區限期整改,整改期間依法依規停止辦理新建、改擴建化工項目相關手續(安全、環保、節能和智能化改造項目除外),逾期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依規取消化工園區認定資格。同時,對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前期組織開展的化工園區認定管理“回頭看”反饋的問題、生態環境部門排查調度發現的化工園區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運行不到位等問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化工園區安全整治提升專家指導服務發現的問題建議,要加快推進整改,確保按期完成。 二、開展化工園區評價及改造 (四)開展分級評價。有關省級化工園區認定管理機構要組織已認定化工園區對照《化工園區競爭力評價導則》(HG/T 6312-2024)、《化工園區智慧化評價導則》(HG/T 6313-2024)(以下簡稱“兩個導則”),開展競爭力、智慧化分級評價,經園區自評、部門審核,于10月31日前將評價結果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業司)。園區自評可采取專家組評價、第三方評價,也可依托行業協會搭建的化工園區競爭力、智慧化評價管理系統進行。 (五)推動改造提升。有關省級化工園區認定管理機構要組織競爭力三級、智慧化初始級化工園區診斷剖析短板弱項問題,于2025年底前制定專業化改造方案,督促指導有關化工園區對標改造、提級進步;支持競爭力二級、智慧化提升級化工園區在創新驅動、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智慧化轉型等方面進一步完善提升。 三、保障措施 (六)加強組織領導。有關地區要高度重視,控量提質推動化工園區高質量發展,發揮化工園區認定管理工作機制作用,按照時間節點和任務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確保取得實效。(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 ★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加強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品召回、生產一致性監督管理與規范宣傳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8月13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市場監管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加強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品召回、生產一致性監督管理與規范宣傳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其中明確:企業應在機動車合格證系統中完整、準確填報組合駕駛輔助系統、儲能裝置單體及總成等關鍵信息,并嚴格執行軟件在線升級(以下稱OTA升級)活動分類管理要求,未經備案不得開展OTA升級活動,不得將未經充分測試驗證的軟件版本推送給用戶,不得通過OTA方式隱瞞缺陷。 避免駕駛員將組合駕駛輔助功能視為自動駕駛功能使用。企業應當開發、使用安全優先的駕駛員監測、警示和處置功能,密切監測駕駛員的駕駛狀態,在駕駛員出現脫手、睡眠等脫離動態駕駛任務的情形時,及時采取語音警告、方向盤震動、限速、靠邊停車、組合駕駛輔助功能禁用等警示或控制措施,以便駕駛員及時接管車輛和降低安全風險。 原文如下: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公開征求 《市場監管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關于加強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品召回、 生產一致性監督管理與規范宣傳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落實《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關于進一步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準入、召回及軟件在線升級管理的通知》要求,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研究起草了《市場監管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加強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品召回、生產一致性監督管理與規范宣傳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建議,反饋截止日期為2025年9月15日: 關于加強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品召回、生產一致性監督管理與規范宣傳的通知 各有關汽車企業和單位: 為有效落實《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關于進一步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準入、召回及軟件在線升級管理的通知》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范企業廣告活動和商業宣傳行為,進一步做好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品召回、生產一致性監督管理與規范宣傳有關工作,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大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缺陷調查與召回管理力度。企業應當在車輛APP、車載信息交互系統顯著位置和用戶手冊中顯示組合駕駛輔助系統的安全提示和使用說明,以便于消費者閱讀、理解和操作,避免駕駛員將組合駕駛輔助功能視為自動駕駛功能使用。企業應當開發、使用安全優先的駕駛員監測、警示和處置功能,密切監測駕駛員的駕駛狀態,在駕駛員出現脫手、睡眠等脫離動態駕駛任務的情形時,及時采取語音警告、方向盤震動、限速、靠邊停車、組合駕駛輔助功能禁用等警示或控制措施,以便駕駛員及時接管車輛和降低安全風險。企業應當強化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缺陷信息監測,減少網絡攻擊、網絡威脅和漏洞引發的車輛事故風險。市場監管總局對存在因安全提示和使用說明不完善、網絡攻擊、網絡威脅和漏洞等安全事件開展缺陷調查,必要時督促企業通過召回方式進行改進。企業不得通過用戶操作或系統邏輯主動關閉駕駛員監測、警示和處置功能。市場監管總局將對駕駛員監測、警示和處置功能不足的問題開展專項調查,必要時納入缺陷分析與調查工作。 二、強化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生產一致性監督管理。企業應在機動車合格證系統中完整、準確填報組合駕駛輔助系統、儲能裝置單體及總成等關鍵信息,并嚴格執行軟件在線升級(以下稱OTA升級)活動分類管理要求,未經備案不得開展OTA升級活動,不得將未經充分測試驗證的軟件版本推送給用戶,不得通過OTA方式隱瞞缺陷,確保生產的搭載組合駕駛輔助系統的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品與準入產品一致,并承擔產品安全責任。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將加強協調管理,發現企業未按照要求補充報送有關技術參數及驗證材料、車輛性能與報送技術參數不一致、未經備案開展OTA升級活動、實際OTA升級活動與備案不一致的,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頻繁開展OTA升級活動的企業,市場監管總局將進行重點抽查和專項核查。 三、加強企業廣告活動和商業宣傳行為監督。企業向消費者提供有關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駕駛自動化等級、系統能力、系統邊界等信息時,應當真實、全面,不得做虛假、夸大系統能力或引人誤解的宣傳,確保消費者正確理解和駕駛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企業在組合駕駛輔助系統或功能命名及營銷宣傳中,不得暗示消費者可以視其為自動駕駛系統、具備實際上并不具備的功能,防止駕駛員濫用。企業應當避免夸大宣傳車輛駕駛性能,誤導消費者以不合理的高速駕駛車輛。市場監管總局將加大對企業廣告活動和商業宣傳行為中夸大組合駕駛輔助功能、欺騙或誤導消費者等情形的監督檢查力度,組織召回技術機構開展過度宣傳等問題的技術認定工作,并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開展專項聯合調查,依法做好整治規范工作。(來源:國家市場監管總局) 地 方 北京市西城區發布《關于開展2025年節能監察工作的通知》 8月13日,北京市西城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開展西城區2025年節能監察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監察對象為27家用能單位、1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以及3家節能服務機構,重點監察內容分別為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2000噸以上標準煤的用能單位及全年電力能源消耗量500萬千瓦時(含)以上的數據中心;2023、2024年通過節能審查并完成施工圖設計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2025年按規定應當開展節能驗收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服務機構在西城區完成的節能報告真實性。 全文如下: 關于開展西城區2025年節能監察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持續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促進西城區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北京市節能監察辦法》等節能法律法規,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北京市發展改革部門2025年度行政執法檢查(雙隨機檢查)計劃的通知》(京發改〔2025〕428號)要求,結合本區節能工作實際,組織開展西城區2025年節能監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察對象 27家用能單位、1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以及3家節能服務機構,具體名單詳見附件。 二、重點監察內容 對本行政區域內用能單位節能工作情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落實情況、節能服務機構節能報告真實性情況開展2025年節能監察。 (一)用能單位節能綜合監察 監察對象: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2000噸以上標準煤的用能單位及全年電力能源消耗量500萬千瓦時(含)以上的數據中心。 1.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報送情況。 監察內容:是否按照規定報送能源利用狀況報告;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內容是否真實。 2.能源利用效率達標情況。 監察內容:能源利用效率是否低于限額標準。 3.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用能設備和生產工藝情況。 監察內容:是否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設備和生產工藝。 4.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落實情況。 監察內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標準。 5.無償向本單位職工提供能源或者對能源消費實行包費制情況。 監察內容:是否無償向本單位職工提供能源或者對能源消費實行包費制。 (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落實情況監察 監察對象:2023、2024年通過節能審查并完成施工圖設計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2025年按規定應當開展節能驗收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監察內容:是否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是否按照規定進行并通過節能審查;是否存在以拆分項目、提供虛假材料等不正當手段通過節能審查的行為;是否落實節能審查意見要求;是否存在未按規定在項目投入生產、使用前組織開展節能驗收并上傳驗收報告的行為;是否存在未經節能審查驗收和驗收不合格投入生產、使用的行為;是否存在以提供虛假材料等不正當手段通過節能驗收的行為等。 (三)節能服務機構監察 監察對象:2024年以來開展節能報告編制及其他相關業務的節能服務機構。 監察內容:節能服務機構在西城區完成的節能報告真實性。 三、工作要求 (一)被監察單位應當貫徹執行國家和北京市相關法律法規,積極配合節能監察,按要求報送相關材料,不得隱瞞、修改信息,不得弄虛作假。 (二)被監察單位拒絕依法實施節能監察的,根據《節能監察辦法》第二十三條,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三)對節能監察中發現存在不合理用能行為、能源管理基礎薄弱的用能單位,提出節能建議。對違法用能行為,加大查處力度,綜合運用行政處罰、信用懲戒、差別電價等手段,增強節能監察約束力。(來源:北京市西城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江蘇省發布《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 8月11日,江蘇省發展改革委印發江蘇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 辦法提出,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省級節能審查機關開展節能審查的項目,需同步開展碳排放評價。有條件的開發區、新區和其他區域可實施區域節能審查,明確區域節能降碳目標、節能降碳措施、能效和碳排放準入、化石能源消費控制等要求。 全文如下: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江蘇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 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為建立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全面轉型新機制,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能源消費和碳排放管理,根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1號)和我省相關政策,我委牽頭研究編制了《江蘇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來源:江蘇省發展改革委) ★ 河南省鄭州市發布《關于開展2024年度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獎補資金申報工作的預通知》 8月13日,河南省鄭州市城建局發布《關于開展鄭州市2024年度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獎補資金申報工作的預通知》。根據獎補申報指南,全省獎補平均單價原則上交流充電樁平均獎補單價不高于 30 元/千瓦、直流充電樁平均獎補單價不高于150元/千瓦、大功率充電樁平均獎補單價不高于300元/千瓦。 此外,文件明確,申請運營獎補的公用快速充電設施月平均運行在線率不低于90%,按照0.03元/千瓦時標準予以獎補,每年每樁享受獎補的電量不高于10萬千瓦時。高速公路服務區、國省道和城際快速公路沿線公用充電設施月平均運行在線率不低于95%,按照0.1元/千瓦時標準對充電設施運營企業予以獎補,每年每樁享受獎補的電量不高于10萬千瓦時。 獎補對象 1.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投運并接入省智能服務平臺的公交、客運、環衛、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專用充電設施項目,給予建設獎補。 2.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投運并接入省智能服務平臺的高速服務區、國(省)道公路沿線、城際快速公路沿線等領域公用充電設施項目,給予建設獎補。 3.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投運并接入省智能服務平臺的其他領域公用充電設施項目,給予建設獎補。 4.通過中原智充APP啟停充電的充電設施項目,按照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中原智充APP年度充電量,給予運營獎補。(來源:鄭州市城鄉建設局) ★ 湖南省發布《加快推動建筑領域節能降碳實施方案》 近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加快推動建筑領域節能降碳實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建筑領域節能降碳制度體系更加健全,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建筑用能中電力消費占比超過55%,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十四五”累計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面積400萬平方米,建筑領域節能降碳取得積極進展。 關于印發《加快推動建筑領域節能降碳實施方案》的通知 加快推動建筑領域節能降碳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加快推動建筑領域節能降碳,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2024—2025年節能降碳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4〕1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加快推動建筑領域節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24〕20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加快推動建筑領域節能降碳,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節約優先、問題導向、系統觀念,以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為引領,持續提高建筑領域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水平,加快提升建筑領域綠色低碳發展質量。 到2025年,建筑領域節能降碳制度體系更加健全,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建筑用能中電力消費占比超過55%,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十四五”累計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面積400萬平方米,建筑領域節能降碳取得積極進展。 到2027年,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持續推進,建筑用能結構更加優化,建成一批綠色低碳高品質建筑,建筑領域節能降碳取得顯著成效。 二、重點任務 (一)嚴格新建建筑節能降碳要求 1.優化新建建筑節能降碳設計。優先考慮自然采光、通風、遮陽、隔熱設計,采用高效節能低碳設備,持續提升建筑墻體、屋頂、門窗等建筑圍護結構的保溫隔熱、結構安全和防火性能,推動公共建筑和具備條件的居住建筑配置能源管理系統。嚴格落實工程建設各方責任,重點把好設計審查關、施工過程關和項目驗收關,強化年運行能耗1000噸標準煤(或電耗500萬千瓦時)及以上建筑項目節能審查,嚴格執行建筑節能降碳強制性標準。(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機關事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升新建建筑星級建筑比例。建立健全星級綠色建筑設計、施工、驗收管理制度,在建筑面積三千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筑、建筑面積二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以及位于生態敏感區、核心景觀片區及區位優勢明顯、具有突出經濟價值或社會價值項目中,落實一星級綠色建筑標準要求;在超高層建筑項目中,落實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要求。鼓勵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按照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零碳建筑標準建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機關事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大既有建筑節能降碳力度 3.推進城鎮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組織能效診斷,全面開展城鎮既有建筑摸底調查,建立省建筑節能降碳改造數據庫和項目儲備庫。制定既有建筑年度改造計劃,結合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危舊房改造等工作統籌推進節能改造。結合房屋安全情況,因地制宜確定空調、照明、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和外墻保溫、門窗改造等重點內容。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部分的能效應達到現行標準規定,未采取節能措施的公共建筑改造后實現整體能效提升20%以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機關事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強化建筑運行節能降碳管理。加大高效節能低碳家電等設備推廣力度,加快淘汰低效落后用能設備。建立健全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和民用建筑用水、用電、用氣、用熱等數據共享機制,提升建筑能源能耗及碳排放監測能力,科學制定能耗與碳排限額基準,明確高耗能高排放建筑改造要求,公示改造信息,加強社會監督。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場化服務模式,針對節能潛力大的公共機構開展能源費用托管服務。(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機關事務局、省發展改革委、國網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嚴格建筑拆除管理。因地制宜推動城市有機更新,堅持“留改拆”并舉,加強老舊建筑修繕改造和保留利用,盤活存量房屋,對各地建筑拆除情況加強監督管理,杜絕大拆大建。加強拆除作業現場管理,嚴格落實揚塵防治“六個100%”,拆除作業時應采用隔離、灑水等降噪、降塵措施,并應及時清理廢棄物。鼓勵在拆除現場設置現場加工處置設施,就地處置建筑垃圾。探索推進建筑垃圾“拆運處一體化”模式,加強固廢垃圾多位一體協同處置。(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建筑用能低碳轉型升級 6.推進建筑光伏一體化建設。研究編制與本省氣候環境、地形地貌、太陽能資源、建筑類型等相適宜的建筑光伏一體化建設相關標準和圖集。試點推動新建建筑光伏一體化建設,在確保可再生能源安全消納的前提下,推動有條件的新建廠房、新建公共建筑因地制宜安裝光伏系統。強化新建建筑光伏一體化建設全過程管理,明確光伏系統與主體結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要求。積極穩妥推進既有建筑加裝光伏系統,在既有建筑物上增設或改造光伏系統時,將建筑安全性要求納入復核內容。(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能源局、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機關事務局、國網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來源: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四川省發布《關于加快推進城鎮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工作的通知》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城鎮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到2025年底,各地應完成新增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任務,全省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面積較2023年增加600萬平方米以上,建筑能效水平顯著提升,運行碳排放強度有效降低。 詳情如下: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快推進城鎮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持續推進城市更新行動的意見》《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四川省加快推動建筑領域節能降碳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函〔2024〕102號)等要求,結合城市更新行動持續提升建筑節能降碳水平,促進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轉型,現就推進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持續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 全面開展城鎮既有建筑摸底調查,實施節能降碳改造診斷,強化運用診斷成果,建立健全建筑節能降碳改造數據庫,動態更新項目儲備庫。綜合考慮既有建筑的建設年代、結構形式、用能狀況、設備使用年限以及業主改造意愿、資金保障能力等因素,科學合理制定年度節能改造計劃。到2025年底,各地應完成新增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任務,全省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面積較2023年增加600萬平方米以上,建筑能效水平顯著提升,運行碳排放強度有效降低。 二、科學確定綠色化改造技術路徑 (一)提高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水平。提升城鎮既有居住建筑綠色低碳性能,重點對外墻、屋面、外窗等部位實施保溫隔熱改造,推廣應用節能隔聲門窗、遮陽設施等適宜技術(附件1)。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增設雨水回收利用系統等技術措施。優化公共區域照明、增設無障礙通道,完善適老化功能。引導居民在更換門窗、空調、壁掛爐等部品及設備時,采購高能效產品。鼓勵采用設備變頻控制等節能技術,降低公共區域能耗。 (二)推進既有公共建筑低碳綠色化改造。以能效水平和環境質量提升為核心,遵循因地制宜、經濟適用原則,優先開展圍護結構節能改造,重點優化外墻、屋面保溫及外窗熱工性能,鼓勵通過智慧調控方式提升設備運行能效,同步推進高效設備更新。推廣可再生能源應用,在確保結構與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加裝屋頂光伏系統,具備條件地區可采用高效熱泵技術。鼓勵公共區域采用節能照明燈具及分區、感應等節能控制措施。支持建立建筑能源管理系統,對空調、照明、電梯等設備進行分項計量和能耗監測,逐步實施能耗限額管理。鼓勵采用增設遮陽系統、玻璃結構層、新風系統等措施優化室內熱濕環境和聲環境,相關技術路徑可參考附件2。 (三)鼓勵可再生能源應用。在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中,堅持“安全可靠、經濟適用”原則,因地制宜推進可再生能源技術應用。結合《四川省太陽能資源建筑利用實施指南(試行)》,鼓勵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與空氣源熱泵耦合技術,優先滿足居民生活熱水與供暖需求;在太陽能資源豐富的A、B區,積極開展建筑光伏改造試點,落實廠房、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屋頂安裝光伏行動。 (四)推廣綠色建材應用。加大綠色建材在城鎮既有建筑改造中的應用推廣,強化設計引領,設計文件中明確綠色建材比例。落實綠色建材產業鏈主要承載地和協同發展地政府投資項目綠色建材應用要求。鼓勵成都、德陽、瀘州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城市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先進經驗。 三、穩步實施建筑領域合同能源管理 (一)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積極推進合同能源管理在城鎮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中的應用,合理選用節能效益分享型、節能量保證型、能源費用托管型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規范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文本,明確各方責權利,保障用能單位權益和公共安全。鼓勵學校、醫院、商場、酒店等公共建筑的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合同格式可借鑒《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GB/T 24915相關參考合同(附件3)。推動集中式空氣源熱水系統、光伏建筑應用等新興場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采用規劃、設計、施工與運維一體化服務模式。 (二)培育建筑節能服務產業市場。著力構建成本共擔、利益共享的市場機制,培育專業化、規模化建筑節能服務公司。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場化模式實施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鼓勵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共享節能收益。培育具備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運營等全鏈條服務能力的綜合服務企業。對符合相關要求的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可按照《四川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新技術推廣應用管理辦法(試行)》進行應用推廣。鼓勵會同金融機構積極探索開發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等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簡化信貸流程。(來源: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重慶市發布《加力推動工業技術改造2025年行動方案》 8月12日,《重慶市加力推動工業技術改造2025年行動方案》印發。方案提出,2025年,新實施工業技術改造項目1500個以上、帶動更新設備1.5萬臺(套)以上,全市工業技術改造投資增長11%以上,支撐工業投資增長10%以上。詳情如下: 關于印發《重慶市加力推動工業技術改造 2025年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兩江新區、萬盛經開區管委會,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重慶市加力推動工業技術改造2025年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此件公開發布) 重慶市加力推動工業技術改造2025年行動方案 為進一步發揮技術改造對擴大有效投資、增加先進產能、提高生產效率、提升產品質量、減少資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提升本質安全水平等方面的綜合效應,按照全市深入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大會和全市園區開發區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暨技改工作推進會議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標 2025年,新實施工業技術改造項目1500個以上、帶動更新設備1.5萬臺(套)以上,全市工業技術改造投資增長11%以上,支撐工業投資增長10%以上。 二、實施重點 (一)推動增產擴能型改造。抓牢“兩新”政策機遇,聚焦“33618”現代制造業集群重點行業,推動電腦、手機、家電、高端摩托車、智聯電動車、工業母機、工業機器人等整機、整裝企業開展增產擴能,推動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企業加快新品投放,推動鋼鐵、有色、建材、化工企業開展主要生產裝置“上大壓小”與產品牌號優化,不斷提升主要產品市場占有率。全年力爭新實施增產擴能型技術改造項目500個以上。〔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市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兩江新區、萬盛經開區管委會具體落實,以下各項任務均需各區縣具體落實,不再重復列出〕 (二)推動提質增效型改造。推動企業結合自身實際選取先進適用工藝技術裝備開展主要設備裝置升級、關鍵工序填平補齊等技術改造,以較少投入快速實現生產條件改善。專項推動食品及農產品加工行業技術改造,聚焦直接接觸工序規模化推動自動化裝備普及應用,實現降本增效協同食品安全水平提升。全年力爭實施“短平快”技術改造項目1000個以上。(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市農業農村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數字化智能化改造。深化制造業數字化轉型“天工煥新”行動計劃,分行業編制數字化轉型場景方案圖譜,推動企業加快智能制造裝備和軟件更新替代,持續打造基礎級、先進級、卓越級、領航級智能工廠。推進“AI+制造”,深化工業大模型創新應用。加快細分行業產業大腦建設,實現產業鏈生產柔性調度、資源動態調配及行業知識共享,支持“入腦”企業建設未來工廠。全年力爭新建工業大模型5個、細分行業產業大腦10個、未來工廠10個。(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 (四)推動綠色安全改造。專項推動水泥、合成氨等23個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改造。開展制造業綠色生產水平升級提質行動,完成110家重點行業企業清潔化生產水平評估,形成300項綠色技術改造方案清單。接續推動化工行業加快老舊反應器(釜)、精餾塔、機泵、換熱器、儲罐等裝置更新,加快民爆行業生產線技術升級改造。鼓勵制造業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創建,支持粉塵涉爆和鋁加工(深井鑄造)制造業企業建設應用安全生產監測預警系統,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全年力爭新建綠色工廠50個以上,改造老舊化工、民爆生產裝置1000臺(套)以上。(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應急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動產業鏈上下游協同改造。圍繞離散型制造領域,支持整車、整機、整裝企業圍繞新品開發組織上下游企業開展協同改造。聚焦流程型制造領域,推動企業圍繞現有產品通過技術改造“吃干榨盡”中間環節、促進產業循環鏈接。全年力爭實施產業鏈協同改造示范項目5個。(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 (六)推動園區開發區和產業集群整體改造。發揮園區開發區靠近企業優勢,遴選試點園區開發區聚焦主導產業集群、應用金融政策工具組織園區制造業企業特別是中小制造業企業開展規模化技術改造,提升園區開發區制造業企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水平。(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市委金融辦、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建強支撐體系 (七)強化技術裝備供給。修訂印發重慶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目錄(2025年版),組織開展市級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加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購首用政策支持力度,推動數控機床、工業機器人、工業軟件、儀器儀表等技術改造關鍵設備研發應用,全年力爭新認定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40款以上,帶動裝備產品市場銷售超過2億元。(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 (八)強化標準應用。指導企業應用數字化轉型、智能制造、工業互聯網、綠色制造等國家標準,對標行業標桿企業提升標準應用水平。推廣《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降碳技術裝備推薦目錄》,加強設備更新標準指引。力爭累計推動2000家企業開展貫標提升。(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來源: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