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做標準,為何 “貪大求全” 必踩坑?聚焦小而精才是破局關鍵
原創標準百科標準百科2025年08月27日 18:02河北聽全文
“別貪大求全” 本質是讓企業避開資源錯配、共識難達、落地失效的陷阱,聚焦核心價值先實現 “小閉環”,再逐步升級。具體原因可從企業實際能力、標準本質規律、市場落地邏輯三個維度拆解: 企業制定標準的核心支撐是技術、資金、人力三大資源,而多數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的資源稟賦有限,若一開始就瞄準 “覆蓋全行業的國際標準”“包含所有技術模塊的綜合標準”,很容易陷入 “樣樣想做,樣樣做不精” 的困境。 比如某中小 AI 企業,核心優勢是 “工業質檢算法”,卻非要制定 “覆蓋醫療、教育、制造全領域的 AI 安全國際標準”—— 一方面,醫療、教育領域的技術壁壘(如醫療數據合規、教育場景適配)并非其擅長,需額外投入巨額研發補課;另一方面,國際標準制定需長期參與 ISO/IEC 的跨國協商,每年差旅費、專家咨詢費就可能耗盡企業現金流。最終的結果往往是:標準文本寫了幾百頁,卻因缺乏核心技術支撐(比如醫療場景的算法驗證數據)、資金鏈斷裂,連企業標準備案都沒完成。 反觀 “國網智能科技”,其先聚焦 “電力機器人” 這一細分領域,用自主研發的 “機器人巡檢技術” 做企業標準,再依托技術優勢承擔 IEC 技術委員會工作,逐步將標準升級為國際標準 —— 這種 “先聚焦細分領域,用有限資源打透單點” 的路徑,才符合企業資源投入的性價比邏輯。 標準的生命力不是 “覆蓋范圍廣”,而是 “產業鏈愿意達成共識、主動采用”。貪大求全的標準往往試圖 “一次性統一所有環節”,導致協調成本飆升、共識難以形成,最終淪為 “紙上標準”。 比如某企業想制定 “全行業通用的工業互聯網標準”,涵蓋設備互聯、數據傳輸、安全防護、數據分析等 10 多個模塊,需要聯合芯片廠商、設備制造商、軟件平臺商、終端客戶等上百家企業 —— 但不同企業的訴求差異極大:設備廠商關注 “接口兼容性”,軟件商關注 “數據格式統一”,客戶關注 “成本控制”,各方在 “安全防護等級”“數據歸屬權” 等條款上爭論不休,僅前期意見征集就耗時 18 個月,最終標準因 “無法平衡所有方利益” 被擱置。 而 “找對核心盟友”“先覆蓋小生態”,正是規避這一問題:比如某智能家居企業先聚焦 “智能照明通信標準”,僅聯合 3 家芯片廠商、5 家燈具品牌(都是產業鏈核心小圈子),圍繞 “低功耗、高兼容” 兩個核心訴求制定標準,3 個月就達成共識,落地后快速實現 “燈具互聯互通”,后續再逐步將標準擴展到插座、傳感器等品類。這種 “小范圍先形成共識,再通過網絡效應擴大” 的邏輯,才符合標準的本質規律。 標準最終要服務于市場需求,若一開始就追求 “大而全”,很容易將精力放在 “覆蓋未來可能的需求” 上,反而忽略當下的核心痛點,導致標準無人使用。 比如某新能源車企在充電技術剛起步時,就制定 “覆蓋快充、慢充、換電、無線充電的全球統一充電標準”—— 但當時市場的核心需求是 “解決快充兼容性”(車主常遇到 “充電樁插得上充不了” 的問題),而標準里的 “無線充電”“換電” 模塊,因技術不成熟、配套設施少,沒有任何充電樁廠商愿意適配;同時,為了 “全球統一”,標準兼顧了歐洲、北美、東南亞的電壓規格,導致充電器成本比競品高 30%,車企自己的車型都不愿采用,最終標準淪為 “展廳里的樣品”。 “合規適配型標準要針對區域法規”“打造標桿案例用效果說話”,正是強調 “標準要先解決當下的具體問題”:比如某家電企業先針對 “歐盟生態設計指令” 制定 “僅覆蓋節能指標的企業標準”(解決出口歐盟的合規痛點),落地后產品出口量提升 25%,再逐步將 “噪音控制”“材料環保” 等模塊納入標準,升級為行業標準。這種 “先解決 1 個核心需求,再疊加其他需求” 的路徑,才能讓標準始終貼合市場,避免 “落地即失效”。 技術迭代(如 ICT 行業每 2-3 年更新一次)、市場需求調整(如政策新增環保要求),都需要標準及時修訂。而 “大而全” 的標準內容復雜、涉及利益方多,修訂時協調成本極高,很容易陷入 “標準沒修訂完,技術已過時” 的困境。 比如某企業制定的 “智能汽車電子電氣架構標準”,涵蓋了自動駕駛、車聯網、電池管理、座艙系統等 6 大模塊,文本長達 500 頁。半年后,自動駕駛技術從 L2 升級到 L3,需要在標準中新增 “激光雷達數據接口” 條款 —— 但修訂需協調芯片廠商(提供雷達芯片參數)、自動駕駛公司(確認算法需求)、電池廠商(避免信號干擾)等 10 多個利益方,僅開會討論就耗時 4 個月,等標準修訂完成,競品已基于新的技術推出了符合市場需求的車型,該標準徹底失去競爭力。 而建議 “每 1-3 年迭代標準”,前提是標準 “小而精”:比如某企業先做 “僅覆蓋電池充放電安全的企業標準”,技術升級后,僅需聯合電池供應商、檢測機構 2 方,1 個月就能完成修訂,始終跟上技術節奏。 對多數企業而言,“不貪大求全” 不是放棄更高層級的標準,而是先通過 “小標準” 實現三個目標: 1.驗證價值:用企業標準解決自身生產(如降本)、客戶合作(如適配)的具體痛點,證明標準的實用性; 2.積累經驗:在小范圍合作中掌握 “聯合盟友、對接機構” 的標準制定方法,避免后續踩坑; 3.形成基礎:當 “小標準” 被市場認可后,再逐步疊加技術模塊、擴大合作范圍,升級為行業標準、國際標準 —— 這正是華為(從 5G 技術專利到國際標準)、美的(從企業能效標準到國際規則)的成功路徑。 畢竟,能解決 1 個核心問題的 “小標準”,遠勝于覆蓋 10 個領域卻無人問津的 “大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