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發展形勢
面對全球日益嚴峻的能源和環境問題,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為世界各國保障能源安全、應對氣候變化、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共同選擇。
l、加快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為國際社會的共識
上世紀七十年代石油危機以來,為保障能源安全,應對氣候變化。可再生能源日益受到國際社會的重視。2008年以來的全球金融危機。為可再生能源發展賦予了新的使命,進一步促進了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日本福島核事故后,不少國家能源戰略選擇“棄核”或延緩核電建設,發展清潔能源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任務更多地轉向可再生能源。加快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為國際社會的共識和共同行動。
第一,可再生能源已成為能源發展的重要領域。目前,可再生能源已成為許多國家能源發展的重要領域,一些國家新增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占全部新增發電裝機的三分之二以上。201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領域的投資超過2000億美元,風電在歐盟新增發電裝機中,已連續多年保持第一。德國實施2022年前不再使用核電的能源轉型戰略,通過大規模開發海上風電和加快建設分布式太陽能發電解決核電退出后的電力供應問題。2010年德國光伏發電新增裝機740萬千瓦,成為該國新增發電裝機規模最大的電源。可再生能源已成為這些國家能源投資的重點領域。
第二,可再生能源已在一些地區發揮重要作用。可再生能源在許多國家能源和電力消費中的比重不斷擴大,2010年丹麥風電占全部電力消費的20%,西班牙和德國的風電也分別占到全部電力消費的1 5%和7%,風電已滿足歐盟5.3%的電力消費量;2010年丹麥的可再生能源占到全部能源消費量的19%,德國占到近1 1%,西班牙出現過多次風電出力滿足全部用電負荷50%的情況,可再生能源已在這些地區的能源體系中發揮重要作用。
第三,可再生能源已成為競爭激烈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產業鏈長,配套和支撐產業多,對經濟發展的拉動作用顯著,許多國家都投入大量資金支持可再生能源技術研發,搶占技術制高點。特別是在全球經濟危機中,美歐日等發達國家和印度、巴西等發展中國家都把發展可再生能源作為刺激經濟發展、走出經濟危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加以扶持,圍繞可再生能源技術、產品的國際貿易糾紛不斷加劇,市場競爭日益激烈。可再生能源發展水平將成為衡量國家未來發展競爭力的一個新的標志。
第四,可再生能源在未來能源中的地位日益明確。為實現能源轉型,走低碳發展道路,許多國家制定了清晰的可再生能源發展戰略。歐盟提出了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達到歐盟全部能源消費量20%的發展目標,其中德國、法國、英國的目標分別是18%、23%和15%。日本在福島核事故后,提出2020年前可再生能源發電要滿足20%電力需求的目標。丹麥還提出了到2050年完全擺脫對化石能源依賴的宏偉戰略,英國也提出到2050年在1990年基礎上二氧化碳減排80%的戰略目標,確立了可再生能源在未來能源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2、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是我國實現能源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
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既是我國當前調整能源結構、節能減排、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國未來能源可持續利用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必然選擇。
第一,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基本要求。建立充足、安全、清潔的能源供應體系是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基本保障。當前,我國正處在工業化和城鎮化發展階段,能源需求快速增長,能源供應以煤為主,進一步發展受資源和環境約束的壓力不斷加大。為從根本上解決我國的能源供應問題,實現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加快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是重要的戰略選擇,也是推進能源科學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基本要求。
第二,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是保護環境、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措施。當前,我國能源開發利用的環境污染問題突出,生態系統承載空間十分有限,依靠開采和使用化石能源難以持續。面對全球氣候變化的嚴峻形勢,我國已將大規模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作為應對氣候變化的重大舉措。我國已明確提出,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2005年降低40%~45%、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達到15%,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是實現這一戰略目標的主要措施。
第三,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是促進農村地區經濟發展的重要途徑。農村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最薄弱的地區,大多數農村地區基礎設施落后。目前全國還有約400萬人沒有電力供應,許多農村地區生活能源仍主要依靠秸稈、薪柴等直接燃燒的傳統低效生物質能源。但是,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資源十分豐富,加快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資源的開發,一方面可利用當地資源,因地制宜解決偏遠地區電力供應和農村居民生活用能問題,另一方面可將農村的生物質資源轉換為商品能源,使可再生能源成為農村特色產業.增加農民收入,改善農村環境,促進農村地區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第四,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是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選擇。大規模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將顯著降低經濟發展對化石能源資源的消耗,減少對環境的損害,使我國嚴重依賴資源消耗的發展模式逐漸轉變為資源消耗少、環境污染低的科學發展方式。同時,可再生能源是快速增長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可再生能源對拉動高端裝備制造相關產業發展的作用顯著,對促進產業結構升級意義重大。此外,可再生能源已是國際產業競爭的新領域,培育和發展可再生能源產業是增強我國經濟發展國際競爭力的重要內容。
二、指導方針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為目標,把發展可再生能源作為構建安全、穩定、經濟、清潔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以及調控能源消費總量的重大戰略舉措,按照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部署,積極推動相關體制機制創新和市場化改革,為可再生能源大規模開發利用和產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顯著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市場競爭力,推動可再生能源全方位、多元化、規模化和產業化發展,為實現“十二五”和2020年非化石能源發展目標、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則
市場機制與政策扶持相結合。制定中長期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培育長期持續穩定的可再生能源市場、以明確的市場需求帶動可再生能源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建立鼓勵各類投資主體參與和促進公平競爭的市場機制。通過財政扶持、價格支持、稅收優惠、強制性市場配額制度、保障性收購等政策,支持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和產業發展。
集中開發與分散利用相結合。根據可再生能源資源和電力市場分布,加大資源富集地區可再生能源開發建設力度,建成集中、連片和規模化開發的可再生能源優勢區域。同時,發揮可再生能源資源分布廣泛、產品形式多樣的優勢,鼓勵各地區就地開發利用各類可再生能源,大力推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應用,形成集中開發與分散開發及分布式利用并進的可再生能源發展模式。
規模開發與產業升級相結合。通過制定完善的政策體系,建立持續穩定的市場需求,不斷擴大可再生能源市場規模;在市場的規模化發展帶動下,提升自主研發能力,促進產業升級壯大和成本降低,提高可再生能源產業的市場競爭力,推動可再生能源更大規模開發利用,形成可再生能源產業的良性循環和自主式發展。
國內發展與國際合作相結合。保持穩定增長的國內可再生能源市場需求,吸引全球技術等資源向我國聚集,形成全球有影響力的可再生能源產業基地。同時,加強多種形式的國際合作,推動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融入國際產業體系,并積極參與全球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促進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在全球體系中發揮重要作用。
規模開發與產業升級相結合。通過制定完善的政策體系,建立持續穩定的市場需求,不斷擴大可再生能源市場規模;在市場的規模化發展帶動下,提升自主研發能力,促進產業升級壯大和成本降低,提高可再生能源產業的市場競爭力,推動可再生能源更大規模開發利用,形成可再生能源產業的良性循環和自主式發展。
國內發展與國際合作相結合。保持穩定增長的國內可再生能源市場需求,吸引全球技術等資源向我國聚集,形成全球有影響力的可再生能源產業基地。同時,加強多種形式的國際合作,推動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融入國際產業體系,并積極參與全球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促進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在全球體系中發揮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