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碳”簡報丨08.29
國家 國務院發布《關于推進綠色低碳轉型加強全國碳市場建設的意見》 8月25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綠色低碳轉型加強全國碳市場建設的意見》對外公布。 這份意見明確,碳市場是利用市場機制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重要政策工具。目前,我國已建立重點排放單位履行強制減排責任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和激勵社會自主減排的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 這份意見提出,到2027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基本覆蓋工業領域主要排放行業,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實現重點領域全覆蓋。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額總量控制為基礎、免費和有償分配相結合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成誠信透明、方法統一、參與廣泛、與國際接軌的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形成減排效果明顯、規則體系健全、價格水平合理的碳定價機制。 全文如下: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綠色低碳轉型加強全國碳市場建設的意見 碳市場是利用市場機制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重要政策工具。目前,我國已建立重點排放單位履行強制減排責任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和激勵社會自主減排的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為推動建設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國際影響力的全國碳市場,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經濟思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兼顧綠色低碳轉型和經濟發展需要,堅持有效市場、有為政府,堅持碳市場作為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加快建設全國統一的碳市場,有計劃分步驟擴大實施范圍、擴展參與主體,營造更加公平公開透明的市場環境,努力實現碳排放資源配置效率最優化和效益最大化,推動傳統產業深度轉型,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激發全社會綠色低碳發展內生動力,為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建設美麗中國提供重要支撐。 主要目標是:到2027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基本覆蓋工業領域主要排放行業,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實現重點領域全覆蓋。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額總量控制為基礎、免費和有償分配相結合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成誠信透明、方法統一、參與廣泛、與國際接軌的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形成減排效果明顯、規則體系健全、價格水平合理的碳定價機制。 二、加快建設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一)擴大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范圍。根據行業發展狀況、降碳減污貢獻、數據質量基礎、碳排放特征等,有序擴大覆蓋行業范圍和溫室氣體種類。 (二)完善碳排放配額管理制度。建立預期明確、公開透明的碳排放配額管理制度,保持政策穩定性和連續性。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行業特點、低碳轉型成本等,明確市場中長期碳排放配額控制目標。根據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及碳排放雙控要求,處理好與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民生保障的關系,科學設定配額總量,逐步由強度控制轉向總量控制。到2027年,對碳排放總量相對穩定的行業優先實施配額總量控制。穩妥推行免費和有償相結合的碳排放配額分配方式,有序提高有償分配比例。建立配額儲備和市場調節機制,平衡市場供需,增強市場穩定性和流動性。合理確定用核證自愿減排量抵銷碳排放配額清繳的比例。 (三)加強對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市場的指導和監督管理。統籌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和有關地方試點開展的碳市場。現有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市場要按照有關要求規范建設運行,助力區域綠色低碳轉型。鼓勵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市場在擴大覆蓋范圍、完善市場調節機制、創新監管手段、健康有序發展碳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試,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探索經驗。建立定期評估和退出機制,不再新建地方或區域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三、積極發展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 (四)加快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建設。建立科學完備的方法學體系,針對可持續發展效益顯著、社會期待高、社會和生態效益兼具的重點領域加快方法學開發,有效服務社會自主減排和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強化自愿減排項目開發、審定、實施及減排量核查等全鏈條管理。項目業主、審定與核查機構要恪守誠信原則,嚴格落實承諾事項,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加強全國碳減排資源統籌管理,規范各類自愿減排交易活動。 (五)積極推動核證自愿減排量應用。倡導推動黨政機關、企業、社會團體等在綠色供應鏈管理、開展大型活動、履行社會責任、綠色低碳生活等方面,積極使用核證自愿減排量抵銷碳排放,各級黨政機關和國有企業要發揮表率作用。完善核證自愿減排量抵銷規則,提高國際認可度,積極服務有關行業企業國際履約和產品碳中和。 四、著力提升碳市場活力 (六)豐富交易產品。穩慎推進金融機構探索開發與碳排放權和核證自愿減排量相關的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對溫室氣體減排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碳質押、碳回購等政策制度,規范開展與碳排放權相關的金融活動,拓展企業碳資產管理渠道。以全國碳市場為主體建立完善碳定價機制,充分利用全國碳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為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提供有效的價格信號。 (七)擴展交易主體。支持銀行等金融機構規范開展碳質押融資業務,穩妥推進符合要求的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參與全國碳市場交易,適時引入其他非履約主體。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逐步引入符合條件的自然人參與交易。 (八)加強市場交易監管。規范重大政策信息發布,完善市場交易風險預防預警及處置程序,開展全國碳市場價格跟蹤評估,推動形成合理交易價格。加強交易行為監管,嚴厲打擊擾亂市場秩序、操縱市場等行為。建立重點排放單位履約風險評估預警和管理制度,防范履約風險。加強對碳金融活動的監督管理,引導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做好金融服務,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來源:國務院) ★ 國家能源局西北監管局發布《跨省電力中長期交易實施細則——新型儲能交易專章(征求意見稿)》 8月26日,國家能源局西北監管局關于征求《西北區域跨省電力中長期交易實施細則——新型儲能交易專章(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的通知。文件明確,本專章所指新型儲能交易是以新型儲能電站充電電量和放電電量為標的物的電力中長期交易品種。 文件明確,建立健全新型儲能交易機制: (一)交易組織 1.獨立儲能電站作為經營主體,以批發用戶和發電企業雙重身份參與跨省電力中長期交易。獨立儲能電站充電時視為批發用戶,放電時視為發電企業,同一獨立儲能電站不能以批發用戶和發電企業兩種身份同時參與交易。2.獨立儲能電站所在省份或控制區為獨立儲能電站權益省。獨立儲能電站應優先保障權益省的電力平衡和新能源消納調節需求。當權益省有富余調節能力時,獨立儲能電站可以參加跨省電力中長期交易。3.獨立儲能電站申報的充電電量或放電電量不應超過其充電或放電能力。 (二)交易方式 新型儲能交易的組織方式主要包括雙邊協商、掛牌和集中競價交易。 (三)價格機制 1.獨立儲能電站充電和放電交易價格采用市場化模式形成 2.獨立儲能電站向電網送電的,其相應充電電量不承擔輸配電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詳情如下: 國家能源局西北監管局關于征求《西北區域跨省電力中長期交易實施細則——新型儲能交易專章(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及二十屆三中全會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的決策部署,進一步發揮好新型儲能促消納、保供應作用,推動儲能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更好服務西北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國家能源局西北監管局組織起草了《西北區域跨省電力中長期交易實施細則——新型儲能交易專章(征求意見稿)》,作為《西北區域跨省電力中長期交易實施細則》(西北能監市場〔2024〕74號)的補充,并初步征求了各有關單位意見建議。現對修改完善后的《西北區域跨省電力中長期交易實施細則——新型儲能交易專章(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來源:國家能源局西北監管局) ★ 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同意黛溪等38座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登記的復函》 8月26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關于同意黛溪等38座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登記的復函,詳情如下: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同意黛溪等38座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登記的復函 (國能綜函安全〔2025〕44號) 大壩安全監察中心: 報來《關于黛溪等38座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檢查意見的請示》(壩監專委〔2025〕77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福建廈門抽水蓄能電站上庫壩、下庫壩,四川兩河口水電站大壩首次安全注冊,注冊登記等級為甲級;同意福建黛溪、上培,湖南洪江、近尾洲,廣東深蓄上庫壩,廣西坡甲、隴或、下六甲、瓦村,海南牛路嶺,四川磽磧、民治、寶興、小關子、銅頭、飛仙關、雨城、達阿果、蒼溪、沙溪、鳳儀、龜都府、汗牛河、沙坪二級、青龍、去學、勝利、新馬,貴州引子渡,云南黃登、大華橋、金安橋、龍開口,甘肅鎖兒頭,新疆柯賽依等35座水電站大壩換證安全注冊,注冊登記等級為甲級。 二、請你中心督促有關電力企業嚴格落實大壩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明確管理職責與崗位設置,健全大壩安全管理制度規程。加強組織建設與人員配備,強化專業培訓和考核,提高管理人員專業素質和技術能力,著力抓實安全檢查和監測工作,切實提升大壩安全管理專業化水平。 三、請你中心督促有關電力企業規范管理和操作,加強大壩防汛管理和應急管理,強化現場作業安全管控與檔案規范化管理,做好現場監測設施運行維護管理,確保在線監控系統有效運行,全面提升大壩安全管理規范化水平。 四、請你中心督促指導電力企業嚴格壓實主體責任,針對注冊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舉一反三,制定剛性整改措施和計劃,明確責任人和時限,務必將問題及時、高質量整改到位,形成閉環管理鏈條,確保監管意見落地。(來源:國家能源局) ★ 工信部發布《2025年5G工廠名錄》 8月25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發布公告,經地方推薦、專家評審等工作,形成《2025年5G工廠名錄》。該名錄共涵蓋48個行業,包含 560個項目,目前已進入公示階段。 關于《2025年5G工廠名錄》的公示 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推進“5G+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加快高水平5G工廠建設,各地依據《5G全連接工廠建設指南》(工信廳信管〔2022〕23號)持續培育建設5G工廠,有力帶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經地方推薦、專家評審等工作,形成《2025年5G工廠名錄》(見附件),共包括48個行業、560個項目,現進行公示,歡迎社會各界監督。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與我們聯系。(來源:工信部) ★ 國務院發布《關于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的意見》 8月26日,國務院關于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的意見(國發〔2025〕11號)。其中提到,推動智能終端“萬物智聯”,培育智能產品生態,大力發展智能網聯汽車、人工智能手機和電腦、智能機器人、智能家居、智能穿戴等新一代智能終端,打造一體化全場景覆蓋的智能交互環境。加快人工智能與元宇宙、低空飛行、增材制造、腦機接口等技術融合和產品創新,探索智能產品新形態。 同時指出,優化國家智算資源布局,完善全國一體化算力網,充分發揮“東數西算”國家樞紐作用,加大數、算、電、網等資源協同。加強智能算力互聯互通和供需匹配,創新智能算力基礎設施運營模式,鼓勵發展標準化、可擴展的算力云服務,推動智能算力供給普惠易用、經濟高效、綠色安全。 原文如下: 國務院關于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的意見 國發〔2025〕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推動人工智能與經濟社會各行業各領域廣泛深度融合,重塑人類生產生活范式,促進生產力革命性躍遷和生產關系深層次變革,加快形成人機協同、跨界融合、共創分享的智能經濟和智能社會新形態,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充分發揮我國數據資源豐富、產業體系完備、應用場景廣闊等優勢,強化前瞻謀劃、系統布局、分業施策、開放共享、安全可控,以科技、產業、消費、民生、治理、全球合作等領域為重點,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涌現一批新基礎設施、新技術體系、新產業生態、新就業崗位等,加快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使全體人民共享人工智能發展成果,更好服務中國式現代化建設。 到2027年,率先實現人工智能與6大重點領域廣泛深度融合,新一代智能終端、智能體等應用普及率超70%,智能經濟核心產業規模快速增長,人工智能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明顯增強,人工智能開放合作體系不斷完善。到2030年,我國人工智能全面賦能高質量發展,新一代智能終端、智能體等應用普及率超90%,智能經濟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增長極,推動技術普惠和成果共享。到2035年,我國全面步入智能經濟和智能社會發展新階段,為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二、加快實施重點行動 (一)“人工智能+”科學技術 1.加速科學發現進程。加快探索人工智能驅動的新型科研范式,加速“從0到1”重大科學發現進程。加快科學大模型建設應用,推動基礎科研平臺和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智能化升級,打造開放共享的高質量科學數據集,提升跨模態復雜科學數據處理水平。強化人工智能跨學科牽引帶動作用,推動多學科融合發展。 2.驅動技術研發模式創新和效能提升。推動人工智能驅動的技術研發、工程實現、產品落地一體化協同發展,加速“從1到N”技術落地和迭代突破,促進創新成果高效轉化。支持智能化研發工具和平臺推廣應用,加強人工智能與生物制造、量子科技、第六代移動通信(6G)等領域技術協同創新,以新的科研成果支撐場景應用落地,以新的應用需求牽引科技創新突破。 3.創新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方法。推動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方法向人機協同模式轉變,探索建立適應人工智能時代的新型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組織形式,拓展研究視野和觀察視域。深入研究人工智能對人類認知判斷、倫理規范等方面的深層次影響和作用機理,探索形成智能向善理論體系,促進人工智能更好造福人類。 (二)“人工智能+”產業發展 1.培育智能原生新模式新業態。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將人工智能融入戰略規劃、組織架構、業務流程等,推動產業全要素智能化發展,助力傳統產業改造升級,開辟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發展新賽道。大力發展智能原生技術、產品和服務體系,加快培育一批底層架構和運行邏輯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原生企業,探索全新商業模式,催生智能原生新業態。 2.推進工業全要素智能化發展。推動工業全要素智能聯動,加快人工智能在設計、中試、生產、服務、運營全環節落地應用。著力提升全員人工智能素養與技能,推動各行業形成更多可復用的專家知識。加快工業軟件創新突破,大力發展智能制造裝備。推進工業供應鏈智能協同,加強自適應供需匹配。推廣人工智能驅動的生產工藝優化方法。深化人工智能與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增強工業系統的智能感知與決策執行能力。 3.加快農業數智化轉型升級。加快人工智能驅動的育種體系創新,支持種植、養殖等農業領域智能應用。大力發展智能農機、農業無人機、農業機器人等智能裝備,提高農業生產和加工工具的智能感知、決策、控制、作業等能力,強化農機農具平臺化、智能化管理。加強人工智能在農業生產管理、風險防范等領域應用,幫助農民提升生產經營能力和水平。 4.創新服務業發展新模式。加快服務業從數字賦能的互聯網服務向智能驅動的新型服務方式演進,拓展經營范圍,推動現代服務業向智向新發展。探索無人服務與人工服務相結合的新模式。在軟件、信息、金融、商務、法律、交通、物流、商貿等領域,推動新一代智能終端、智能體等廣泛應用。(來源:國務院) 地 方 北京市延慶區發布《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管理辦法(試行)》 近日,北京市延慶區發改委發布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其中指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利用既有建筑建設,應充分考慮建筑承載能力、安全性和合理性。有下列情形之一,禁止安裝光伏組件: 原文如下: 北京市延慶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制定目的】為規范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管理,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國能發新能規〔2025〕7號)《關于印發推進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京發改〔2023〕315號)等文件,結合延慶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區范圍內新建、改(擴)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第三條【分布式光伏發電分類】 分布式光伏發電分為自然人戶用、非自然人戶用、一般工商業和大型工商業四種類型。分布式光伏發電上網模式包括全額上網、全部自發自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三種。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備案管理】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實行備案管理,區發展改革委負責全區光伏發電項目備案工作。備案主體應當按照“誰投資、誰備案”的原則確定,備案信息包括項目名稱、投資主體、建設地點、項目類型、建設規模、上網模式等。 第五條【新增用地管理】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新增用地的,應符合自然資源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家能源局《關于支持光伏發電產業發展規范用地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3〕12號)要求,辦理用地、用林、用草等相關手續。 第六條【協議簽訂】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投資主體利用非自有場所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的,應與建設場所所有權人簽訂使用或租用協議,可視經營方式與位于建設場所內的電力用戶簽訂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協議。鼓勵使用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發布的《戶用光伏產品銷售安裝合同(范本)》和《戶用光伏電站合作開發合同(范本)》。 第七條【選址要求】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利用既有建筑建設,應充分考慮建筑承載能力、安全性和合理性。 有下列情形之一,禁止安裝光伏組件: (1)建筑屋頂屋面年久失修的; (2)建筑主體結構存在安全隱患的; (3)建筑為違法建設的或未經分類處置處罰完畢的兩違建筑; (4)荒廢、空閑和空白宅基地(無地上物)的; (5)農村住宅屋頂和平臺搭建采光房、鋼棚的; (6)已列入搬遷、拆遷騰退計劃,或未來3年內可能因村莊規劃發生變動的; (7)存在其他不應安裝光伏組件情形的。 第八條【設計要求】 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應符合村莊規劃,滿足生態環境、城市風貌、第五立面管控等相關要求,項目外觀、色彩應與建筑主體及周邊環境相融合。 第九條【技術要求】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應合理布置光伏組件朝向、傾角與高度。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屬場所建設的,應滿足建筑物結構安全、消防、防水、防風、防冰雪、防雷等有關要求,預留運維空間。鼓勵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投資主體采用建筑光伏一體化的建設模式。(來源:北京市延慶區發展改革委) ★ 陜西省發布《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七大行動”實施方案》 近日,陜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陜西省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七大行動”實施方案》,其中提到,降低用能成本。鼓勵民營企業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支持鋼鐵、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業和數據中心民營企業自行或委托售電公司與新能源發電企業簽訂中長期綠電購售協議。全面實現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業“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服務城鄉全覆蓋,全過程辦電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持續推進水電氣網聯合報裝“一表申請、聯合踏勘、限時辦結、一并接入”。 詳情如下: 陜西省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七大行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中發〔2023〕15號),切實從體制機制、發展環境、政策供給上推動解決民營經濟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經省委、省政府同意,開展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七大行動”,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深入實施政策可感可及行動 (一)政策精準送達。建立惠企政策動態更新機制,提升政策針對性和有效性,新出臺政策第一時間在政府網站發布適用范圍、標準、條件和申請程序等,并在“陜企通”平臺解讀。定期歸集梳理涉企政策,做好政策迭代。常態化舉辦企業大講堂,優化“陜企通”精準推送功能,實現“五上”企業政策知曉率100%。 (二)資金直達快享。建立惠企政策直達快享機制,加快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援企穩崗、留抵退稅等普惠性政策兌現速度。對企業技術改造、產業鏈項目建設等競爭性政策,省級資金在計劃下達后20個工作日內下達,市、縣級資金10個工作日內撥付到企。 (三)依法減稅降費。健全涉企收費目錄清單,清單外一律不得收費。開展“稅惠到坊”服務,加大“稅務管家”、電子稅務局“征納互動”服務力度,簡化申報流程,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采取簡易確認式“一鍵申報”。 (四)鼓勵企業創新。支持民營經濟組織參與國家科技攻關項目,支持有能力的民營經濟組織牽頭承擔國家重大技術攻關任務。保障民營經濟組織依法參與標準制定,強化標準制定的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依托秦創原創新驅動平臺,開展“一鏈一所一校一企一行一專班”專項行動,推動民營企業融入產業鏈、打通創新鏈、引入資金鏈、共享人才鏈。支持民營企業通過“先使用后付費”等方式,承接“三項改革”成果。省級科技計劃項目中企業技術需求數、企業承擔項目資金量占比60%以上。開展校企協同攻關“百團計劃”,深入企業攻克一批亟待解決的技術難題。 (五)加力推動清欠。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用好用足中央化債政策,多渠道籌措資金資產,加快解決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問題。加力實施“連環清”,確保清償資金優先用于支付拖欠中小民營企業賬款和農民工工資。加強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監管,做好項目審批、資金落實、結算支付等工作,從源頭上杜絕“邊清邊欠”、“清了又欠”。健全清欠投訴閉環處理機制,對清償進度較慢、反映問題較多的市(區)和單位,加大函詢、約談、督導、通報力度。發揮工商聯、律師協會等組織調解作用,各級人民法院對拖欠中小民營經濟組織賬款案件及時立案、審理、執行。 二、深入實施破除市場準入壁壘行動 (六)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全面梳理涉及經營者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開展涉企政策一致性評估,及時清理、廢除含有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內容的政策措施,保障民營經濟組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2025年底前完成并持續推進。對新出臺政策措施,嚴格開展公平性競爭審查,定期評估。對招商引資中違反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行為進行規范整改。切實消除在經營運行、項目建設、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等方面的不平等待遇和“隱形門檻”,做到核查一個問題、規范一類行為。 (七)嚴格落實“非禁即入”。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堅決破除制約民營經濟組織參與市場競爭的各類障礙和隱性壁壘,保障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之外的行業、領域,民營經濟組織皆可依法依規平等進入,嚴禁對民營資本增設準入障礙或違規提高準入成本。依法保障各類經營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嚴厲打擊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圍標串標、插手干預等違法行為。(來源:陜西省人民政府) ★ 內蒙古自治區發布《優化用電成本促進蒙東地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 8月27日,內蒙古能源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優化用電成本促進蒙東地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一、重點工作任務 (一)實施蒙東地區《供電負荷倍增計劃方案》 針對蒙東地區供電實際,制定《供電負荷倍增計劃方案》,科學合理安排電網投資,加大電力營銷力度,不斷擴大蒙東地區供電負荷,增加外送電量規模,降低度電分攤的電網運行成本,為未來輸配電價格合理調整(穩中有降)創造空間。從擴增量、保存量、優服務三個方面開展具體工作,分2個階段制定工作目標,力爭第一階段(2026—2028年)實現售電量較2024年增長50%,第二階段(2029—2031年)實現售電量較2024年翻一倍。(責任單位:國網蒙東電力公司) (二)加快推進蒙東電力現貨市場建設 加快推進蒙東電力現貨市場建設,通過現貨交易促進市場資源的優化,從而降低用戶端的用電價格。結合短周期結算試運行情況,完善蒙東電力現貨市場規則體系。密切監測整月結算試運行情況,進一步優化相關機制。加強各部門協調溝通,實現蒙東電力現貨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確保2025年底前蒙東電力現貨市場進入連續結算試運行。(責任單位:自治區能源局、國網蒙東公司) (三)推進蒙東地區增量配電網建設 研究完善增量配電網相關政策,促進增量配電網高質量發展,探索增量配電網項目更科學、更高效、更經濟的運營模式,優化配電網項目成本。積極規劃新建增量配電網項目,協調加快已批復項目建設進度,推動項目盡早投產達效。鼓勵增量配電網與新能源、儲能融合發展,滿足增量配電網內電力供應、靈活調節、節能降碳等需求,依靠自發自用新能源電量優化配電網項目成本。(責任單位: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門、自治區能源局) (四)推行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方案落實落地 進一步抓好《深化蒙東電網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落地實施,指導國網蒙東電力公司做好《實施方案》的競價、結算、退出規則制定和合同簽訂等工作,督促電力交易機構做好新能源發電主體的市場注冊、交易培訓等工作。現貨市場連續運行后,蒙東電網執行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的電量,帶補貼集中式風電、帶補貼集中式光伏、風電供熱試點項目、風電特許權項目分別按照380小時、420小時、760小時、720小時對應的電量執行,剩余電量全面進入電力市場,參與市場化交易。(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國網蒙東公司) (五)爭取維持現有蒙東電網外送電量輸電價格優勢 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定第四監管周期(2026年至2028年)輸配電價時,要積極爭取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電網對蒙東電網的支持,維持現有蒙東電網外送電量3.01分/千瓦時的輸電價格優勢。(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國網蒙東公司)(來源:內蒙古能源局) ★ 湖南省株洲市發布《關于征集第一批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服務商的通知》關于征集第一批株洲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服務商的通知 各縣市區工信部門、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培育制造名城、建設幸福株洲”的決策部署,順應我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需求,加快推動產業鏈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升級,根據《關于2025年制造業新型技術改造城市試點實施方案的批復》《株洲市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現面向全國公開征集一批技術實力強、服務能力優、本地化支撐能力突出的技術改造服務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對象 (一)生產設備供應:從事企業生產設備的設計、制造、供應等服務的機構,要求設備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株洲市重點產業鏈需求。 (二)綠色化轉型:從事用能系統和關鍵設備能效水平評估,開展綠色化生產的技術、工藝、裝備和管理業務,提供系統評估、節能診斷、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務的機構,需具備能效水平診斷與優化能力。 (三)智能化轉型:從事智能制造整體解決方案、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評估、轉型路徑咨詢等服務的機構。 (四)數字化轉型:從事企業“兩上三化”專業服務、制造業數字化轉型解決方案、技術創新等服務的機構。 (五)安全評價服務:從事企業安全生產系統和關鍵設備運行評估、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設,開展改進企業安全生產的技術、工藝、裝備等業務,推動企業高危工藝低危化、無危化改造等服務的機構。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應當在國內依法登記注冊和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固定辦公場所和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近三年財務狀況良好,無嚴重失信行為或特定嚴重失信行為,未被相關部門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二)申報單位具有相關技術服務資質,服務內容與新型技術改造相關,遵守相關工作規范和流程。擁有開展技術改造服務的專業能力和專業團隊,固定人員數量原則上不少于20人,具備在株洲市內開展業務的服務能力,具備完善的售前和售后服務能力,能夠持續穩定提供高質量服務,技術改造服務典型案例不少于2個。 (三)申報單位應當具有服務企業的強烈意愿和良好的職業操守,對服務企業的相關數據信息嚴格保密,自愿接受動態考核,積極參與株洲市工信部門組織的對接活動。 (四)遵守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質量、環保事故。 (五)每個申報單位可同時申報多個類別。 三、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服務能力水平與服務效果定期評定,對入選的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服務商實行動態管理,發現虛假申報行為、存在重大經營異常情況或在技術改造工作中出現重大過錯的,不再列入全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服務商名單,并向社會公告。 (二)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服務商承諾接受社會各界全過程監督,接受株洲市工信局、各縣市區工信部門業務指導。 (三)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服務商承諾以優惠價格(不高于市面同類產品平均價格)向本市工業企業提供數字化產品或服務。 四、相關要求 (一)申報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服務商的單位,請按照《株洲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服務商申報書》(附件1)《株洲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服務商推薦匯總表》要求,撰寫申報材料。 (二)株洲市內的服務商請將申報材料一式兩份遞交至所屬縣市區工信部門,由各縣市區工信部門行文推薦至株洲市工信局,并將申報材料電子版于8月29日發至指定郵箱。注冊在株洲市外的服務商參照上述要求將資料直接報送或郵寄至株洲市工信局。 (三)市工信局擇優遴選確定服務商名單后向社會公布,并搭建對接平臺,推薦優秀服務商為株洲市技術改造企業提供服務。(來源:株洲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湖北省印發《美麗城市建設工作方案》 近日,《湖北省美麗城市建設工作方案》印發。方案提出,到2027年,全省建成6個美麗城市。城市空間布局持續優化,綠色產業規模邁上新臺階,生產生活方式低碳轉型成效明顯;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有效解決,城區環境明顯改善;城市生態功能不斷增強,生態宜居更加凸顯;城市安全韌性大幅提高,生態安全有效保障;城市生態環境監管能力持續提升,數字化治理體系不斷健全。詳情如下: 關于印發《湖北省美麗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農架林區生態環境局、宣傳部、發改委、經濟和信息化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交通運輸局、文化和旅游局、數據局、中國人民銀行湖北省各市州分行: 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中央宣傳部等11部委《關于印發〈美麗城市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環綜合〔2025〕1號)和《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美麗湖北建設的實施意見》(鄂發〔2024〕11號)等文件精神,建設美麗城市,省生態環境廳、省委宣傳部等11部門聯合制定了《湖北省美麗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城市工作重要論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生態環境部、中央宣傳部等11部委《關于印發〈美麗城市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環綜合〔2025〕1號)和《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美麗湖北建設的實施意見》(鄂發〔2024〕11號)等文件要求,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整體推進綠色低碳、環境優美、生態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的美麗城市建設,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分批建成各美其美、群眾滿意的美麗城市,助力打造先行示范的生態支點。到2027年,全省建成6個美麗城市。城市空間布局持續優化,綠色產業規模邁上新臺階,生產生活方式低碳轉型成效明顯;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有效解決,城區環境明顯改善;城市生態功能不斷增強,生態宜居更加凸顯;城市安全韌性大幅提高,生態安全有效保障;城市生態環境監管能力持續提升,數字化治理體系不斷健全。到2035年,美麗城市建設實現全覆蓋。城市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廣泛形成,生態環境實現根本好轉,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顯著提升,生態安全更加穩固,形成智慧高效、多元共治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 二、主要任務 (一)推進城市綠色低碳轉型。 1.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完善國土空間治理體系,尊重地域自然條件、城市形態的歷史肌理和延續性,科學確定城市功能定位與發展方向,推動城市更新提質、精明增長。以自然資源承載能力和生態環境容量為基礎,優化城市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 2.推動產業綠色轉型。壯大光電子信息等新興產業,加快發展高端AI芯片等未來產業,推動節能環保產業高質量發展,促進“51020”先進制造業集群崛起。強化城市生態環境重點管控單元管理,引導產業轉移和轉型升級。完善產業園區環境基礎設施,持續開展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建設生態工業園區、零碳園區。積極建設長江中上游多式聯運中心,發展綠色物流。支持武漢建設武昌區環沙湖“雙碳”產業聚集區、荊門建設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城市、宜昌建設華中地區磷石膏綜合利用基地。 3.推行綠色生活方式。加快城市交通運輸與能源體系融合發展,推動交通基礎設施綠色低碳改造。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提升公共交通基礎設施電氣化水平,加強城市慢行交通系統建設,鼓勵引導綠色出行。倡導綠色低碳生活和消費方式,實施節能降碳全民行動,持續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 4.推進建筑節能降碳。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級綠色建筑比例。持續推進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發展裝配式建造,提升工程建設項目綠色建材應用比例。推動超低能耗建筑規模化發展,支持武漢新城、長江新區、中法生態城以及襄陽、宜昌、荊州等地建設超低能耗建筑。 (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質量。 5.推進大氣環境治理。推進固定源、移動源、面源、外源“四源齊控”,推動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到考核目標。全面推進鋼鐵、焦化、水泥及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提升重點行業企業績效等級。推進移動源結構優化和高效監管,逐步淘汰國Ⅳ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深化非道路移動源綜合管控。持續推進建筑工地凈塵行動,加大道路機械化清掃力度。加強餐飲油煙專項治理和惡臭異味擾民問題排查整治。深化武漢都市圈、“襄荊荊宜”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到2030年,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氣。 6.推進水環境治理。堅持控源、截污、活水、修復,確保地表水水質持續穩定達標。補齊城市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短板,推進城市生活污水管網全覆蓋及廠網一體長效機制建設。鞏固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防止返黑返臭。打好湖泊治理攻堅戰,加強東湖、磁湖、遺愛湖等城市內湖治理,開展城市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行動,有序推進城區建設“清水綠岸、魚翔淺底”的美麗河湖,實現城區水環境長治久清。 7.推進固體廢棄物治理。強化一般工業固廢綜合利用,推動磷石膏等大宗工業固廢資源化無害化。加強生活垃圾治理,推進小區垃圾分類全覆蓋,實現城市及周邊生活垃圾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清零,生活垃圾實現零填埋。強化建筑垃圾全過程監管和綜合利用。以一次性塑料制品為重點,加強塑料制品全鏈條治理。支持武漢、襄陽、宜昌和黃石國家級“無廢城市”建設試點。 8.推進污染地塊修復。加強建設用地準入管理,依法加強建設用地用途變更和污染地塊風險管控的聯動監管。依法合理規劃受污染建設用地用途,鼓勵優先用于拓展生態空間。持續推進重點地區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和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騰退地塊風險管控和修復,確保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來源:湖北省生態環境廳) ★ 江蘇省發布《電力現貨市場運營規則(V2.1版)》 8月26日,江蘇電力交易中心轉發《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切實做好電力現貨市場轉入連續結算試運行工作的函》。其中提出,自9月份起,由江蘇電力調度控制中心會同江蘇電力交易中心組織開展電力現貨市場連續結算試運行。 《江蘇省電力現貨市場運營規則(V2.1版)》提到,日前市場電能量申報價格上限1500元/兆瓦時,下限0元/兆瓦時。 發電側全容量報價按照新能源、核電、煤電優先發電順序,細化各類型電源申報價格下限。新能源第一段申報起點為0兆瓦,申報價格下限0元/兆瓦時,前三段每段價差不小于5元/兆瓦時,前三段每段申報范圍不高于10%額定容量。 初期,參與現貨市場的新能源中,統調新能源參與現貨申報、出清和結算,其他新能源(含統調新能源電站中存在部分參與綠電和非統調掛接的情況)暫不參與現貨申報、出清,僅參與實時現貨市場結算。加快推動各類新能源參與現貨市場出清。 虛擬電廠在形成完善的調節能力和調節效果動態評價機制等確定后,加快推動虛擬電廠以報量報價方式參與日前市場。初期,虛擬電廠參照普通售電公司參與現貨市場。 電網側儲能以場站為單位報量報價參與現貨市場,申報交易信息主要包括:D日充電量價曲線和放電量價曲線(MW)。第一段出力區間起點為0,終點不低于25%額定充放電功率,最后一段出力區間終點為場站的額定充放電功率,每一個報價段的起始出力點必須為上一個報價段的出力終點。報價曲線必須隨出力增加單調非遞減。每個報價段的步長不能低于0.1MW。每段報價均不可低于申報價格的下限值,不可高于申報價格的上限值。初期,儲能電站視情況參與日前現貨市場,可根據儲能電站申報的日前充放電計劃,經調度安全校核后安排充放電,參與現貨市場結算。(來源:江蘇電力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