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市場計量結算基本規則》
提升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運營成效的重要制度設計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深化能源管理體制改革,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7月1日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提出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五統一、一開放”的基本要求。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電力市場計量結算基本規則》(以下簡稱《規則》),這是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有關精神、統一電力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的重要舉措。
01 《規則》出臺的意義
2015年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相繼出臺《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發改能源規〔2020〕889號)、《電力現貨市場基本規則(試行)》(發改能源規〔2023〕1217號)等規范性文件,明確了電力中長期和現貨交易結算的基本方式,奠定了電力市場健康發展、規范運行的良好基礎。2020年,國家能源局修訂印發《發電企業與電網企業電費結算辦法》(國能發監管〔2020〕79號),有效規范了發電企業與電網企業之間電費結算行為。2024年,《電力市場運行基本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24年第20號)印發,明確了電力市場計量結算的總體要求。
隨著電力市場化改革深入推進,各地電力市場計量裝置和計量數據管理要求有待進一步統一,結算依據和電費賬單出具、電費收付流程有待進一步明確,市場經營主體對電費收付及時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市場基礎條件、市場環境發生了較大變化,現行做法已難以適應當前電力市場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電力市場計量和結算作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運營的關鍵環節,制訂基本規則是電力行業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部署的重要舉措,恰逢其時、意義重大。推動電力市場更好適應新型電力系統建設要求,加強全國統一電力市場計量和結算管理,做好各層次、各類型市場間的銜接,提高電力市場整體運營質效,維護電力市場秩序和各市場成員合法權益。
作為我國電力市場建設的又一基礎性制度成果,《規則》立足新型電力系統構建全局,致力于規范電力市場計量結算行為,是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的關鍵里程碑。
02 《規則》的突出亮點
一是統一計量數據采集、傳輸、校驗、校核流程標準。在國家層面明確市場經營主體、電力交易機構、電力調度機構、電網企業等各類市場成員在計量裝置管理、計量數據管理方面的權利與義務,奠定計量數據質量基礎、提升計量數據管理水平。
二是統一結算周期及時限要求。規范了結算準備、結算依據和電費賬單編制與發布、電費收付、追退補和清算等計量結算全業務流程和時限要求。明確結算以自然月為周期開展,明確每月第8個工作日前發布正式版結算依據、第10個工作日前發行電費賬單,進一步縮短電費收付時限。
三是統一電費收付流程。明確了發電企業、電力用戶、售電公司與電網企業間電費收付流程要求,規范增值稅發票開具、電費結算協議簽訂、承兌匯票使用等要求,提升電費收付質效。
四是全主體覆蓋適應新型電力系統。明確發電企業、售電公司、電力用戶、新型經營主體計量點的設置規范、結算及電費收付相關要求,服務全類型市場經營主體參與電力市場。
五是首次規范異議和爭議處置流程。首次從國家層面明確了市場經營主體對結算依據、電費賬單提出異議和后續處置基本流程、時間要求,以及市場經營主體和電網企業就異議或爭議達成一致后的追退補和清算流程,更好服務市場經營主體參與電力市場。
03 結語
作為我國首個針對電力市場計量結算的規范性基礎規則,《規則》的正式出臺,標志著全國統一電力市場“1+6”基礎規則體系已全面建立,為2025年初步建成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奠定堅實制度基礎。下一步,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將以《規則》落地為契機,持續推進電力市場計量結算體系的標準化與智能化,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助力新型電力系統構建和能源綠色轉型戰略目標實現。